1940年4月,在中共鲁西区委员会领导下,于城南刘集村召开有中共代表、各村村长、社会民主人士和部分群众参加的大会,县委书记孙寒光宣布聊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张武云任县长,政府设秘书1人,干事3~5人,分管政务、事务工作。并设财政科、粮秣科、通讯班。4月下旬,抗日民主政府移驻城东南八大寨及魏庄、东西太平等村。
1940年10月,为纪念范筑先殉国,聊城县改称筑先县。牛连文任县长,政府设秘书处及财政、武装、民政、教育、粮秣、实业6个科。
1941年5月,抗日斗争处于相持阶段,冀鲁豫行署派张侠接任县长兼县大队长。县政府化整为零分散活动,各科保留1~2人,工作人员缩减至20人,县大队扩编为3个中队,200余人。并建立民兵组织,联合抗日。
1943年秋,县大队在抗日联防队配合下开始反攻,至1944年底筑先县根据地的日、伪据点大部分被拔除,县政府变零为整,设民政、财政、武装、建设、司法5个科及工商、公安两个局,转向正规活动。1945年年除县城外,全县农村基本解放。
此时期基层政权:1940年建立老韩庄、孙堂、顾官屯3个抗日民主区政府,称第一、二、三区。各区设民政、财政、文教等助理员4~5人,另有区队20~30人。1942年在城东小店子建立第四区;1944年在北杨集建立第五区;1945年在许营建立第六区。
根据形势发展,逐步建立抗日村政权,民主选举村长并建立民兵、青、妇等抗日团体。
将东南乡八大寨定为政权建设实验村。
抗日民主政府主要活动:开展爱国宣传,团结各阶层民主人士共同抗日;组织民兵,发展抗日武装力量,扩大抗日根据地;号召农民发展生产,开展减租减息,减少地富剥削;开办抗日学校,培养革命力量;实行坚壁清野,粉碎日、伪扫荡。
1942年1月,筑先县抗日民主政府驻东、西太平庄,汉奸谢金銮纠集伪军500余人,进犯民主政府。县长张侠率县大队和民兵英勇反击,连续几个昼夜打退敌人的多次进攻。1月25日,日军少佐小野再次率城内日军及伪军700余人,利用雪夜偷袭太平庄。当时县大队不在村里,村民男女老幼手持刀枪奋起抵抗,展开激烈巷战,多次把敌人赶出村外。聊城军分区主力部队与县大队赶到后,与太平庄村民里应外合协同作战,击毙日军数十人,缴获一批枪支、弹药,日伪军仓皇逃走。东、西太平被誉为反“扫荡”英雄村。此后,一年内县大队和区队武装力量很快发展到1000多人。
聊城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名录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备注 |
|---|---|---|---|---|
| 张武云 | 男 | 山东省荏平县 | 1940年4~10月 | |
| 牛连文 | 男 | 河南省柘城县 | 1940年10月~1941年5月 | 1940年10月改聊城县为筑先县 |
| 张侠 | 男 | 山东省荏平县 | 1941年5月~1945年8月 |
第五节 县民政厅〔存疑:原文如此,当为县民主政府〕
抗日战争胜利后,筑先县抗日民主政府于1946年6月改称筑先县民主政府,设县长、副县长、秘书等职。1947年1月,聊城县城解放。同年6月28日,改为筑先县临时行
政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下设秘书处、民政部、财政部、武装部、工商局、公安局、邮电局。1948年4月17日,临时行政委员会复称筑先县民主政府。同年9月15日,筑先县划为乙等县,设正副县长各1人。下设秘书科、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司法科、公安局、工商局、银行、仓库10个单位,共计干杂人员86人。1949年6月7日,筑先县复名聊城县,县政府改称聊城县民主政府。
此时期基层区划变动频繁,1947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宣布成立16个区行政委员会,即李海务、孙堂、顾官屯、许营、张飞庄、王行、梁庄、旗杆王、乔黄庄、北减、老鸦陈、朱台、丁楼、李知洲、孙丰、城关。
1946年6月至1949年6月期间,筑先县民主政府和临时行政委员会主要工作为动员全县群众支援解放战争,筹备军需物资。先后筹集面粉、杂粮12万公斤,柴草50万公斤,军鞋6.25万双。设立梁庄、小东关、八里庄、军王屯、张飞庄5个兵站,供应南下过境部队所需物资。号召青年参军参战,有1.32万余人报名参军,2500人被批准入伍。组织民兵担架3100副,大车200辆,民夫1.53万人,支援前线。抽调干部181人和农村积极分子200人南下,到新解放区帮助工作。
在农村开展土地改革,斗地主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领导群众发展生产,发展文化教育,发展交通邮电,整顿社会秩序,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筑先县民主政府县长、副县长兼临时行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录
| 机构名称 | 职务 | 姓名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备注 |
|---|---|---|---|---|---|
| 筑先县民主政府 | 县长 | 张侠 | 山东省茌平县 | 1945年9月~1946年8月 | |
| 县长 | 孙寒光 | 山东省聊城市 | 1946年8月~1947年7月 | ||
| 副县长 | 王筱湖 | 山东省阳谷县 | 1946年9月~1947年7月 | ||
| 副县长 | 孟月山 | 山东省东阿县 | 1946年9月~1947年7月 | ||
| 筑先县临时行政委员会 | 主席 | 孙寒光 | 山东省聊城市 | 1947年7月~1947年9月 | |
| 主席 | 王鲁光 | 山东省聊城市 | 1947年9月~1948年4月 | ||
| 副主席 | 刘诚 | 山东省泰安市 | 1947年7月~1947年9月 | ||
| 副主席 | 孟月山 | 山东省东阿县 | 1947年7月~1947年9月 | ||
| 副主席 | 王筱湖 | 山东省阳谷县 | 1947年7月~1948年4月 | ||
| 副主席 | 吴欣斋 | 山东省长清县 | 1947年9月~1948年4月 | ||
| 筑先(聊城)县民主政府 | 县长 | 王鲁光 | 山东省聊城市 | 1948年4月~1949年10月 | 1949年6月7日筑先县复称聊城县 |
| 副县长 | 肖云 | 山东省临朐县 | 1948年6月~1949年10月 |
第六节 人民政府
县(市)属机构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聊城县民主政府更名为聊城县人民政府。设县长、副县长。办事机构有秘书室、民政、财政、建设、文教、工商、卫生6个科和法院、公安局、检察署、监委会,共11个单位。
1955年1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聊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人民政府改为人民委员会。由县长1人,副县长数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1958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聊城县改为聊城市。1963年3月1日,聊城市复名聊城县。截止1964年,县直机构有民政局、人事监察局、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局、物资局、农业局、水利局、农田灌溉处、林业局、畜牧局、机械管理局、交通局、城市建设局、水产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公安局、统计局、劳动局和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工交办公室、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供销合作社等33个单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政机关受到冲击。1967年3月5日,全县群众组织联合夺取县委、县人的一切权力,建立由驻军、群众组织和党政机关干部代表组成的“三结合”权力机构——聊城县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和委员组成,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接待站。1968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改组,建立办事组、政治工作组、文革组、保卫组、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1969年1月县原属各科、局分别建立粮食、商业、手工业、文艺、交通、供销、物资、农林水八大系统革命委员会。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政机
关分设,县直机构逐步恢复常规。
1981年1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聊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宣布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组成县人民政府。设县长1人主持全面工作,副县长数人分工负责行政事务,重大问题由县长办公会议决定。
1983年8月,聊城由县改市。市人民政府本着精减与合理的原则,对直属机构调整为35个部门,即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粮食局、物资局、外贸易局、交通局、市政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标准计量局。
同时设立市监察局、市人民法院。
基层政权 1949年10月8日全县划为10个区。即老韩区、孙堂区、李楼区、王行区、王屯区、乔庄区、芦庄区、辛城区、潘屯区、沙镇区。
1952年2月将10个区合并为7个区。区公所驻地为许堂、于集、小店子、梁庄、闫党寺、二十里铺、沙镇。1956年4月,撤销堂邑县,下属斗虎屯、梁水镇,堂邑3个区和温集区大部划归聊城县。聊城共辖11个区。
1958年1月撤区设乡,保留城关镇。全县设1个镇,25个乡。各乡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助理员若干人。
1958年9月,撤销原有各乡镇,建立12个人民公社。公社以下设战区。公社管委会由社长1人,副社长数人,委员若干人组成。1960年4月,将城区运东、运西两个办事处合并为城市人民公社。1962年5月增设吕集人民公社,全县有14个人民公社。1963年将人民公社更名为区,原下属各战区改称人民公社。1964年全县调整为12个区,71个人民
公社。1971年2月撤销原有区社机构,调整为19处人民公社。
1984年市属机构改革,7月29日撤销基层 19 处人民公社,设11个乡、8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即古楼街道办事处,柳园街道办事处,新区街道办事处;蒋官屯镇、沙镇镇、侯营镇、闫觉寺镇、李海务镇、梁水镇镇、斗虎屯镇、堂邑镇;朱老庄乡、于集乡、许营乡、北杨集乡、堠堌乡、八甲刘乡、张炉集乡、郑家乡、大张乡、道口铺乡、西王乡。
417经济实力,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1949年聊城工业仅有酒厂、农具厂两家国营企业,1978年全县轻、重工业企业有245家,工业总产值2.28亿元,1985年,聊城市工厂达到289 家,工业总产值5.40亿元,增长1.5 倍。
同时文化教育与体育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人民文化素质与健康素质不断提高。随着城乡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购买力大幅度增长,冰箱、彩电、组合家具等高档商品已开始进入普通居民家庭。
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长,副乡(镇)长、助理员数人组成。
为保证经济建设计划的实施,政务工作制订各种制度,以保证各项政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政务工作 建国前,聊城工农业生产落后,人民生活贫困。建国后,人民政府领导群众艰苦奋斗,发展生产,创造积累财富,改善人民生活,支援国家建设。政府制订国民经济计划,把农业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兴修水利,战胜旱涝灾害,科学种田,实现粮棉不断增产,使农民逐步摆脱贫困;同时以工业为主导,优先发展轻工业生产,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并发展机械、电力工业,作到村村通电,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半机械化、机械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基本点,全面振兴聊城经济。农业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并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粮棉产量迅猛增长。1985 年与1949年、1978年相比,全市粮食单产由21 公斤和 56 公斤,上升到124公斤。分别增长5倍和1.2倍;棉花单产(皮棉)由7公斤和12公斤,上升到 24 公斤。分别增长2.5倍和1. 2 倍;农业总产值由5551万元和1.26 亿元,上升到2.57亿元。分别增长3.6 倍和1倍。工业国营企业实行利润超收分成;集体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公社企业实行纯利润的25%交公社,其余作为生产基金和福利奖励等,进一步激发企业生产积极性,不断更新机械设备,强化技术革新,开始引用外资,增加附:会议制度市政府一般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1、市政府全体会议、市长、副市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政府序列的各委(办)主任、局长参加,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
①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市委、市人大的重要指示和决议,②决定和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③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其它重要情况;
④讨论决定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2、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副市长和政府办公室主任参加,由市长或协助市长抓全面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①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指示、决定和决议,②听取各副市长和市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
③审定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报告;
④讨论市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市长的重要讲话稿;
③审议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等,⑥制定市政府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⑦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⑧制定市政府职权范围内重要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措施;
⑨研究处理市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⑩讨论市区建设规划,重要机构设置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安排意见;
①讨论审定下级区划调整意见;
②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决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和奖罚问题,③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3、市长办公会议:
市长、副市长参加,由市长或委托副市长召集和主持。政府办公室列席会议。主要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市政府专题会议:
市长、副市长或由市长、副市长委托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主要研究处理分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分工负责制度1、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处理。
2、市长、副市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重要的地方性规章、向省政府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任免人员,由市长签署。
4、副市长按照分工或市长委托进行工作。涉及双重分管的工作协商处理。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向市长汇报。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向市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请示报告制度1、按照规定需报请上级政府审批的区划调整、机构变迁、市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需要报请上级政府审批的其他重大问题。
2.需向市委请示报告的事项①市政府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②全市国民经济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财政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的安排;
③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建设规划的审批;
④机构的建立、撤并和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及市政府各委、办、局科级干部任免和调配的建议;
⑤涉外的重大活动和重大经济项目的确定;
⑥市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面工作安排意见和执行情况;
⑦需要报请市委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3、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
①一定时期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
②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安排及决算情况;
③按照组织法规定,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市政府工作人员任免事项;
④属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⑤需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4、市政府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各部门对于主管工作的方针、政
策和计划组织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各部门的主任、局长因公外出,必须事前向分管的副市长或市长说明。
文件审批制度
1、市政府各委、办、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几个部门联合下文的,应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会签,一般不必报送市政府审批。
2、上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发来市政府的文件,下级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由办公室主任审批,送市长、副市长批示,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一个部门办理有困难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协调。
3、市政府各部门需要以市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及建议市政府批转或批复的文件,均由主办部门代市政府起草,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涉及其他部门的,须商量会签。然后送市政府办公室研究,报请领导签发。
4、各部门对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和急件、电报等办理情况要及时汇报。
协商对话制度
1、市政府通过宣传工具加强对政务活动的报道,提高政务活动的开放程度,使群众了解情况;充分发挥舆论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和监督作用。
2、强化和完善政府与人民代表对话制度,市长、副市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政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决定前,通过合适渠道进行协商对话,听取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给予答复,认真研究采纳,积极改进工作。
3、市政府的文件和市政府会议的内容,宜于公布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向社会公布。
4、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由市政府发言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
聊城县(市)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历届领导人员名录
| 机构名称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备注 |
|---|---|---|---|---|---|---|
| 聊城县人民政府 | 县长 | 王鲁光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49年11月~1951年3月 | |
| 县长 | 王坦 | 男 | 山东省东平县 | 1951年3月~1952年5月 | ||
| 县长 | 孔雨亭 | 男 | 山东省齐河县 | 1952年6月~1955年11月 | ||
| 副县长 | 肖云 | 男 | 山东省临胸县 | 1949年11月~1951年8月 | ||
| 副县长 | 孔雨亭 | 男 | 山东省齐河县 | 1951年9月~1952年6月 | ||
| 副县长 | 范汉卿 | 男 | 山东省齐河县 | 1952年6月~1955年11月 | ||
| 副县长 | 范润山 | 男 | 山东省齐河县 | 1952年12月~1953年1月 | ||
| 副县长 | 刘进 | 女 | 山东省肥城县 | 1953年7月~1953年10月 |
(续表)
| 机构名称 | 职 务 | 姓 名 | 性别 | 籍 贯 | 任职时间 | 备 注 |
|---|---|---|---|---|---|---|
| 聊城县(市)<br>人民政府会 | 县(市)长 | 孔雨亭 | 男 | 山东省齐河县 | 1955年12月~1959年2月 | 1958年12月改<br>聊城县为聊城市<br>1963年3月又恢<br>复聊城县 |
| 市(县)长 | 张建新 | 男 | 山东省东阿县 | 1959年3月~1963年11月 | ||
| 县 长 | 赵仲生 | 男 | 山东省临清市 | 1963年12月~64年10月 | ||
| 县 长 | 田书香 | 男 | 河南省南乐县 | 1964年10月~1967年3月 | ||
| 副县(市)长 | 范汉卿 | 男 | 山东省齐河县 | 1955年12月~1962年5月 | ||
| 副县(市)长 | 梁馨盘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56年3月~1966年3月 | ||
| 副县(市)长 | 崔建英 | 女 | 山东省泰安市 | 1956年12月~1964年 | ||
| 副县(市)长 | 张凤梧 | 男 | 山东省武城县 | 1956年12月~1958年6月 | ||
| 副县(市)长 | 李洪保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56年12月~1962年5月 | ||
| 副县(市)长 | 王东洲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56年12月~1962年5月 | ||
| 副县长 | 赵元德 | 男 | 山东省牟平县 | 1963年3月~1967年3月 | ||
| 副县长 | 陈玉魁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64年10月~1967年3月 | ||
| 聊城县革命委员会 | 主 任 | 庄永太 | 男 | 山东省日照市 | 1967年3月~1967年5月 | |
| 主 任 | 刘士宏<br>(代理)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67年5月~1967年7月 | 干部代表 | |
| 副主任 | 侯万新 | 男 | 山东省济阳县 | 1967年3月~1968年7月 | 县人武部政委 | |
| 副主任 | 庄永太 | 男 | 山东省日照市 | 1967年夏~1968年7月 | ||
| 副主任 | 路振华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67年3月~1967年8月 | 干部代表 | |
| 副主任 | 刘士宏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67年3月~1968年6月 | ||
| 副主任 | 魏忠诰 | 男 | 山东省武城县 | 1967年3月~1968年7月 | ||
| 副主任 | 杨连池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67年3月~1968年7月 | 学生代表 | |
| 副主任 | 宁兆恒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67年3月~1968年7月 | 农民代表 | |
| 1968年7月~1976年10月 | ||||||
| 主 任 | 侯万新 | 男 | 山东省济阳县 | 1968年7月~1973年8月 | ||
| 主 任 | 姚俊峰 | 男 | 山东省济阳县 | 1973年8月~1976年1月 | ||
| 主 任 | 杜传钧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田书香 | 男 | 河南省南乐县 | 1968年7月~1970年2月 | ||
| 副主任 | 窦余良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68年7月~ | 贫下中农代表 | |
| 副主任 | 邴庆祥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68年7月~1970年2月 | 工人代表 | |
| 副主任 | 黄志春 | 男 | 河南省辉县 | 1968年7月~1970年2月 | 红卫兵代表 |
(续表)
| 机构名称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备 注 |
|---|---|---|---|---|---|---|
| 聊城县革命委员会 | 副主任 | 魏忠浩 | 男 | 山东省武城县 | 1970年1月~1971年12月 | |
| 副主任 | 许继善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70年1月~1975年5月 | ||
| 副主任 | 王加胜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0年2月~1972年9月 | ||
| 副主任 | 宁兆恒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0年2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陈绍兴 | 男 | 不详 | 1970年7月~1971年1月 | 支左部队代表 | |
| 副主任 | 李永海 | 男 | 不详 | 1971年1月~1973年4月 | 支左部队代表 | |
| 副主任 | 于涛 | 男 | 山东省桓台县 | 1971年2月~1973年2月 | ||
| 副主任 | 李普光 | 男 | 山东省东阿县 | 1972年3月~1973年5月 | ||
| 副主任 | 杜传钧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2年9月~1976年1月 | ||
| 副主任 | 侯万新 | 男 | 山东省济阳县 | 1973年8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艾尚蕙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75年11月~1976年1月 | ||
| 副主任 | 任锡岭 | 男 | 河北省枣强县 | 1973年8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杨华民 | 男 | 河北省大名县 | 1975年11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胡德昌 | 男 | 河北省枣强县 | 1975年11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田俊余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75年11月~1976年年10月 | ||
| 副主任 | 陈玉魁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5年11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贾清俊 | 男 | 山东省临清市 | 1975年11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骆怀宝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8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贺桂道 | 男 | 山东省莱芜市 | 1976年8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孟庆林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8月~1976年10月 | ||
| 副主任 | 许尚金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8月~1976年10月 | ||
| 主 任 | 杜传钧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0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任锡岭 | 男 | 河北省枣强县 | 1976年10月~1980年3月 | ||
| 副主任 | 杨华民 | 男 | 河北省大名县 | 1976年10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胡德昌 | 男 | 河北省枣强县 | 1976年10月~1979年1月 | ||
| 副主任 | 陈玉魁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0月~1978年2月 | ||
| 副主任 | 田俊余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76年10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任仲贤 | 男 | 山东省莘县 | 1976年10月~1979年7月 | ||
| 副主任 | 贺桂道 | 男 | 山东省莱芜县 | 1976年10月~1979年1月 | ||
| 副主任 | 孟庆林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0月~1979年1月 |
(续表)
| 机构名称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备注 |
| 聊城县革命委员会 | 副主任 | 骆怀宝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0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许尚金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0月~1979年1月 | ||
| 副主任 | 张玉玺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0月~1979年1月 | ||
| 副主任 | 傅敬斋 | 男 | 山东省东阿县 | 1979年1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贾清俊 | 男 | 山东省临清市 | 1979年1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陈玉珂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79年1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刘庆林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9年1月~ | ||
| 副主任 | 宁兆恒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76年10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杨化民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79年1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赵士贵 | 男 | 山东省东阿县 | 1979年1月~1980年10月 | ||
| 副主任 | 傅昌贵 | 男 | 山东省荏平县 | 1980年10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杜存正 | 男 | 山东省荏平县 | 1979年7月~1980年7月 | ||
| 副主任 | 侯淑云 | 女 | 山东省冠县 | 1980年7月~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吴星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80年~1981年12月 | ||
| 副主任 | 王超然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80年12月~1981年12月 | ||
| 县长 | 傅敬斋 | 男 | 山东省东阿县 | 1981年12月~1984年3月 | ||
| 聊城县人民政府 | 副县长 | 杨化民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81年12月~1984年3月 | |
| 副县长 | 田俊余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81年12月~1984年3月 | ||
| 副县长 | 陈玉珂 | 男 | 山东省冠县 | 1981年12月~1984年3月 | ||
| 副县长 | 骆怀宝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81年12月~1984年3月 | ||
| 副县长 | 石良文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81年12月~1984年3月 | ||
| 副县长 | 顾大武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81年12月~1984年3月 | ||
| 聊城市人民政府 | 市长 | 胡元亭 | 男 | 山东省定陶县 | 1984年3月~ | 1983年8月改称聊城市 |
| 副市长 | 杨化民 | 男 | 山东省阳谷县 | 1984年3月~ | ||
| 副市长 | 顾大武 | 男 | 山东省聊城市 | 1984年3月~ | ||
| 副市长 | 陈宗昭 | 女 | 江苏省淮阴县 | 1984年3月~ | ||
| 副市长 | 张怡安 | 男 | 江苏省无锡市 | 1984年3月~ | ||
| 副市长 | 丁水恕 | 男 | 山东省海阳县 | 1985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