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征地管理1953 年 11 月15日,政务院颁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内土地,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城区征用土地,由城市规划部门定点、定址,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征用手续。选址有新建单位持基建批复,到城市规划部门报请选址。规划部门根据新建单位性质、用途,按功能区划进行定点、选址安排。填写《准征通知书》,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征用赔偿手续。
1958年,出现建设征地宽打宽用倾向,多征农田,1962年始又还耕。1964年,城市规划立足节约用地,城市建设始向立体空间发展,街道两侧建筑,控制在3层以上。
建设征地管理1953 年 11 月15日,政务院颁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内土地,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城区征用土地,由城市规划部门定点、定址,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征用手续。选址有新建单位持基建批复,到城市规划部门报请选址。规划部门根据新建单位性质、用途,按功能区划进行定点、选址安排。填写《准征通知书》,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征用赔偿手续。
1958年,出现建设征地宽打宽用倾向,多征农田,1962年始又还耕。1964年,城市规划立足节约用地,城市建设始向立体空间发展,街道两侧建筑,控制在3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