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聊城县府设户房、漕房、卫粮房掌管全县土地、户籍、田赋和财政收入事务。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撤销卫粮房,由户房掌管全县钱粮征解,并增设钱粮柜,负责全县钱粮征收。
民国初年,县府设三个科,其中二科负责全县钱粮征收。1928年(民国17年),设财政
清代,聊城县府设户房、漕房、卫粮房掌管全县土地、户籍、田赋和财政收入事务。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撤销卫粮房,由户房掌管全县钱粮征解,并增设钱粮柜,负责全县钱粮征收。
民国初年,县府设三个科,其中二科负责全县钱粮征收。1928年(民国17年),设财政
清代,聊城县府设户房、漕房、卫粮房掌管全县土地、户籍、田赋和财政收入事务。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撤销卫粮房,由户房掌管全县钱粮征解,并增设钱粮柜,负责全县钱粮征收。
民国初年,县府设三个科,其中二科负责全县钱粮征收。1928年(民国17年),设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