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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土特产品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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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农副产品主要靠集市由农民自行买卖,或由私商收购贩运。解放后,农副产品收购纳入国家计划,由供销社收购。在收购物品中,一部分为国家代购,一部分为外贸代购,其余为自营业务。 解放初,供销社收购的农副产品有乌枣、红枣、土布、火硝、大麻、鲜蛋、羊毛、草帽辫和少量废旧物资。其中乌枣、羊毛是较大宗的土产业务。废旧物资收购采取费用包干的办法,由基层供销社自营。 1954 年土特产收购品种增至 100 余种,农副产品主要有粮、棉、麻、猪等。对废旧物资,随收购、随加工运销,支援工农业生产。 1955~1956 年,对生猪和主要农产品,如麻类、烤烟、鲜蛋及某些畜产品,实行派购。1957 年供销社扩大土特产品收购,当年完成收购总额 235.6 万元,超过 1956 年 2 倍多。1958 年收购废铁猛增至 409.6 万公斤,为 1957 年的 29.8 倍。 60 年代,国家采取用实物奖售的办法收购。交售烤烟、麻、肥猪、苹果、杏仁、菜羊、家兔、鲜蛋、红枣、乌枣、辣椒干等,都规定了不同的奖售标准。1973 年执行全省农副产品统一奖售办法。 1978 年后,统购派购范围逐步缩小,1985 年,改为合同订购和自由收购。 聊城市供销社从建社到 1985 年共完成农、副、土、特、畜、禽、杂、废旧物品等收购总值 84113 万元。

聊城市供销系统部分年份主要土特产品收购情况表

项目<br>数量<br>年度鲜蛋<br>(担)红枣<br>(担)乌枣<br>(担)瓜子<br>(担)苇席<br>(百领)羊毛<br>(担)羊皮<br>(百张)废铁<br>(担)废铜<br>(担)杂骨<br>(担)
19503001503500915254250120450
19562155102010267405381361643075652857
19581913333813735260485781488192724611986
196649169802291611912775264598303961771
197638645523193071575968235125083302638
1979664736022652068212692200181967002042
198130511481190319822493331155478092834
19833883024031648732126185265461392
1985835443722117128918260308933

第五节 副食品购销

肉类禽蛋 清末,城镇出售猪肉的地点有古楼、迎春桥、闸口、馆驿口、东口等处;出售牛羊肉的有驴市口、闸口等共20余家。民国初年,城镇肉蛋复制品较有名气的有魏氏熏鸡,回民金家扒鸡,马家牛肉干,南关的熏鱼、熏鸡蛋、熏豆腐干,东关的糟鱼、变蛋等。1935年济南姚姓在古楼西开设的“西来兴肉食店”,熟l皆有,品种较多。1938年11月日军侵占聊城后,肉食业逐渐萧条。

解放后,食品业得到发展,至1955年城镇经营各种肉食的个体户发展到40余元〔存疑:余〕。当时,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个体商业共同经营。1956年县食品公司建立,经过“三大改造”,个体户大都过渡为国营职工,食品业基本统归食品公司经营。1956年10月,国家规定生猪为“统一收购”物资,收购纳入国家计划。是年,收购生猪3584头,鲜蛋2155担。销售生猪9465头,鲜蛋350担。1957年收生猪12200头,鲜蛋4300担,比1956年分别增加

2.4倍和1倍。

1958年“大跃进”期间,畜牧业发展较慢。60年代初,肉食禽蛋等更加紧缺。1961年国家对交售生猪实行奖励政策。1962年,养猪提倡“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1963年采取派购合同预付定金办法,食品公司全年月先后支出30余万元,并为之免费防疫注射和阉割。从此,畜牧业有所恢复和发展。1966年收购生猪24300头,收购鲜蛋7200担。1966年以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多数年份未完成收购、销售计划。

1973年,县食品公司建养鸡场,乡镇各食品站先后建孵鸡房21处,全系统全年孵化种鸡近百万只。1975年对养猪农民,除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售物资外,生产队还以斤猪斤粮和现金奖励等办法加以鼓励,养猪业有很大发展。1976年收购生猪60200头,创历史最高纪录。

1978年后,多种经营迅速发展,社员家庭养猪、养羊、养牛显著增多。1979年全县人均食肉5公斤,出现产大于销的局面。1980年曾5次降价销售猪肉(国家补贴饲养户),商 业 平均降价 25%。是年,当地销售生猪 56799 头,鲜蛋 9656 担,销售总值 901 万元,亏损 32 万元。

1981 年始,终止由国家统一收购的政策,收购量下降。

聊城市食品公司部分年份肉蛋等食品购销情况表

年度 收购数量 销售量
生猪
(头)
鲜蛋
(担)
猪肉
(吨)
牛肉
(吨)
羊肉
(吨)
鲜蛋
(担)
水产品
(吨)
1956 3600 2100 298 350
1959 4000 1100 114 564
1961 300 600 20 340
1966 24300 7200 870 50 6500
1969 11500 9300 548 175 9500
1979 44700 10000 2262 45.7 25 9800 14.2
1980 56700 9500 3941 25 25 9600 8.2
1982 20200 3900 2103 0.9 30 1200 93.2
1984 43800 6100 1127 13.4 45 6368 25.5
1985 16800 700 1251 9.7 20 646 21.9

蔬菜 解放前,以种菜业的多为城镇的北花园、王口、陈庄和许营乡、于集乡的部分菜农。1946年全县有菜田 200 余亩,年产鲜菜 50~60万公斤。鲜菜品种有大葱、大蒜、大白菜、白萝卜、瓜类、茄子等 30 多种,日上市量最多达数 1000余公斤。

1949~1955年,蔬菜仍为自发种植,自行销售。1956 年后,农副产品不准上市,城镇居民吃菜靠国家蔬菜部门供应。

1960年蔬菜公司从外地购进数 10万公斤干菜,供应居民渡荒。购进大量菜种资助社员种菜 3000 多亩,生产菠菜、萝卜、瓜类 150多万公斤供应居民。同年,还经销大白菜 25万公斤。

1970年在城镇附近建立蔬菜基地 600亩。1975年聊城县建立蔬菜生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蔬菜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城关为主近郊为辅,粮菜挂钩,多交菜多得粮。蔬菜基地发展到 2600亩,季节性菜田发展到 700亩,蔬菜品种 49个。1977 年,年上市量 930万公斤。

1977、1978年蔬菜公司先后两次组织菜农到外地参观学习,引进温室、塑料大棚、地膜覆盖等先进栽培技术。引进黄瓜、辣椒、大白菜、卷心菜、菜花等优良蔬菜品种。为调剂余缺,每年还从外地购进、从本地调出大量干鲜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贸市场开放,国家停拨蔬菜亏损补贴,蔬菜经营业务减少,原蔬菜门市部转营工业品和调味品等。

聊城市商业局蔬菜公司部分年份鲜菜经营情况表

单位:担

年度销售量<br>鲜菜其中外<br>地购进年均担收<br>购价(元)亏损<br>(千元)
1970100769.6
197394820150792.956.7
1975119056127823.383
1977186044151373.690
197916622614683.899.7
1981767091504.1117
19831150094.3

其他副食 烟、酒、糖、茶、糕点等食品,清末民初,城镇较大店铺有“同兴烟丝店”、“宝善堂卷烟店”、“东兴和酒店”、“集义成酒店”、“丽达公司花糖店”、“福兴茶店”、“毓兴和糕点店”、“纯美酱菜园”等,解放前大多关闭。1951 年实行酒类专卖,1953 年实行卷烟专卖。

1953~1957年供应较好,货源充足。1958~1963年货源不足,1961年副食品公司总购进额仅 100 万元,总销售额 140 万元,利润 2万元。1962年,对紧缺物资,实行定量凭

票供应。1963 年渐趋缓和,逐步取消票证。

1965 年总购进额为370万元,总销售额为330万元,利润 18.5万元,比1961 年分别增长2.7倍、1.3倍和8.2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年份未完成购销计划。1967年总购进额为141万元,销售额为150万元,利润3.9万元,分别为1965年的38.1%、45.4%和21%。

1979 年后,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实行多渠道购销,经营额大幅度上升。1985年总销售额为475 万元,盈利4万元,与1956年相比,分别增长7.8倍和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