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国际长途电话,于1962年12月21日由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核定,济南、青岛、烟台、曲阜等五局办理国际电话业务,由上海、北京接转,业务量不多。
1978年,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国际间的经济、文化交往逐年增多,国际长话业务量迅速增长,1985年除发往南非、西南非洲等地的长途电话业务暂不开放外,济南到世界各国及各地区的国际长途电话业务一般均可受理。国际长途电话的业务种类有:1、遇险电话;2、政务电话;3、业务电话;4、私务电话。
国际长途电话的基本价目由邮电部同有关国家商定,对未商定资费和路由的国家,如有电话业务时,最初三分钟总价可按照以下价目计算。
亚洲 26.40元 欧洲 28.80元 大洋洲 28.80元 拉美 36.00元 非洲 33.60元。
1981年国际港澳电话(简易)资费表
| 国别 | 普通电话 | 销号费 | 备注 | |
|---|---|---|---|---|
| 最初三分钟价目 | 每分钟价目 | |||
| 日 本 | 14.40元 | 4.80元 | 开放政务、受话人付费和信用卡电话。 | |
| 美 国 | 28.80元 | 9.60元 | 美国本土和夏威夷开放受话人付费和信用卡。 | |
| 澳大利亚 | 28.80元 | 9.60元 | 开放受话人付费和信用卡电话。 | |
| 香 港 | 12.00元 | 4.00元 | 1.20元 | 叫人16.50传呼21.00传呼开放来话。 |
| 澳 门 | 12.00元 | 4.00元 | 1.20元 | 叫人16.00传呼20.00传呼开放来话。 |
基本收费时间为三分钟,通话不满三分钟的一律按三分钟计算;通话超过三分钟的,按实际通话分钟数计算收费;尾数不满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
基本收费标准、国际叫号电话,按国际普通电话价目收费;国际叫人电话,加收国际普通电话价目一分钟的附加费;国际传呼电话,由发话局向发话人收取普通电话价目二分钟的附加费;国际加急电话,按国际普通电话价目加倍收费;叫人、传呼的附加费不加倍;国际遇险、政务电话,按普通电话价目收费,有特别协议者除外。其销号电话,按普通电话最初三分钟价目的十分之一收费;注销电话、退号电话、国际业务电话均不收费。
1986年2月1日,根据邮电部(1986)电外字18号文规定,济南到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电话不再加收1.20元人民币的销号费。为适应近年来人民币与外币比价变化的情况,根据邮电部(1986)电外字34号文,自1986年10月1日起,各种国际、港澳电报、电话和用户电报等业务的价目上调百分之五十左右。
1988年5月11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88)电业字第178号文,转发邮电部(1988)电外字133号文,“关于调整国际、港澳电信业务资费的通知”,新的国际、港澳电话、电报、用户电路路由资费自1988年6月1日起实行。
1988年5月,济南的国际直拨电话试通成功,在此基础上济南市电信局开始发展国际直拨有权用户。其计费方法是:国际直拨电话业务采用自动计时计费,不分叫号、叫人、半价、全价,通话时间一律自受话用户摘机算起,至发话人挂机为止。通话时间以每分钟计算,不足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
附:1988年济南国际、港、澳、台电话资费表
1988年济南国际、港、澳、台电话资费表
| 国别 | 普通电话 | 销号费 | 备注 | |
|---|---|---|---|---|
| 最初三分钟价目 | 每分钟价目 | |||
| 日本 | 19.80 | 6.60 | 开放政务、叫人受话人付费和信用卡电话,附加费6.60元。 | |
| 美国 | 32.70 | 10.90 | 美国本土和夏威夷开放受话人付费和信用卡开放分类业务附加费15.70元。 | |
| 澳大利亚 | 29.10 | 9.70 | 开放受话人付费电话,开放分类业务,附加费9.70元。 | |
| 香港 | 18.00 | 6.00 | 每张叫人费叫收6.80元开放受付来话传呼电话。 | |
| 澳门 | 18.00 | 6.00 | 每张叫人费加收6.00元开放来话传呼电话。 | |
附:1980年至1990年济南国际、港、澳、台电话去话业务量表:
| 年份 | 1980年 (3—12月) |
1981年 | 1982年 | 1983年 | 1984年 | 1985年 | 1986年 | 1987年 | 1988年 | 1989年 | 1990年 |
|---|---|---|---|---|---|---|---|---|---|---|---|
| 去话 张数 |
1,268 | 2,050 | 1,485 | 2,496 | 4,235 | 7,986 | 9,273 | 11,017 | 28,267 | 98,599 | 158,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