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附录十三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十济南市电信局一九八八十月十五日济南市电信局从严执行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1990年4月19日,经局职工代表组长会议通过)一九九○年四月十九日为了提高全体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肃劳动纪律,维护邮电信誉,提高企业管理,促进邮电通信发展,根据我局情况特制订从严执行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严格有关劳动纪律杜绝以下现象:

第一条:玩忽职守,有章不循,人为阻断通信,损毁积压电报,拒接电话者。

第二条: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要求工作造成设备损坏者。

第三条:利用工作之便违章将通信设备提供给用户免费使用,私自利用用户帐号挂发长话、拍电报者。

第四条:工作时间脱岗、空岗;做与工作无关事者;私自换班者。

第五条:不服从指挥调度;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损坏设备及公物者。

第六条:票物管理人员不安规定管理票款;不按规定使用保险柜保管票款,有价证卷者。

第七条:丢失凭证、贪污挪用公款、挪用公物为个人使用者。

第八条:违反安全生产制度,酒后驾车和上岗前及工作时喝酒者;在保卫部门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者。

第九条:违反用车制度:未经单位领导(派车人员)批准私自开车、无证驾驶者(出济南辖区派非生产用车要经分管局长批准;旅游用车、借车要经局长批准,未按这两条规定执行的追究出车单位)。

第十条:犯有其它严重错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