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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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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是从1970年开始的,省无分工一名党委委员负责,各车间班组设有兼职计划生育员。当时要求夫妇二人二胎间隔四年,杜绝三胎,落实不同的避孕措施。1970年至1975年之间,全厂出生率逐年下降的趋势。

1975年济南市中共电子局党委派计划生育宣传小分队到各厂进行宣传教育,厂党委也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分派一名厂革委副主任和党委委员抓这项工作,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各支部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班组都设兼职计划生育宣传员,全厂上下形成了一个计划生育宣传网。支部建立了晚婚和计划生育卡,每月检查一次,基本上做到了生育有计划,晚婚有安排。在此形势下,1975年的节育率达到83%,合理生育率达到了96%,晚婚率达到了100%。

1976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在1975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指示精神,规定了男女青年满二十五周岁结婚,强调了一对夫妇子女数不得超过两个,两间隔4-5年。全厂有生育条件的职工384人,有83人做了绝育手术,77人放环,147人采取了其他节育措施,1976年底省无出席了市电子局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

1977年全厂757名职工中,有生育条件的447人,节育率达到87%,合理生育率达到85%,分配给省无的22个生育指标还节约一个。全年未出现三胎,但间隔不足四年生二胎的有4人。

1978年中央号召一对夫妇只要一个孩子,工厂对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发给一次性奖金50元,当年省无被评为济南市计划生育红旗单位。

1981年全年合理生育率达到100%,杜绝了计划生育。从1982年至1985年,晚婚率、独生子女报名率、合理生育率均达到100%,1982年省无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并被推荐出席济南 市计划生育先进代表大会。1983年被评为济南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