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自建厂以来一直属劳工科管理,并设1人专门负责。1981年2月成立厂安全环保科,由3人组成。1983年又合并于劳工科。
几年来,省无对有毒气体作业场所、工业卫生比较重视,喷漆、浸漆、印制板、电镀、沾锡等工序都陆续安装了排风设施,经济南市防疫站测定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镀铬采取离子交换法进行废水处理,废水中六价铬含量为$0.22\text{mg/l}$,经监测站测定符合标准。并请山东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对电镀工房和离心风机进行噪声测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1983年9月对从事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进行了一次体检,对个别不适应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适当调整。对锅炉采用往复推动炉排进行改造,热效率达到65%~68%,炉渣含炭量符合国家标准。1982年被评为历下区先进单位。
1983年至1985年间,省无共上缴12万元治理费,并对本厂污染进行了综合治理。根据环境保护治理措施计划,在化工车间安装了“镀铬废水”和“镀金、镀银、废水”处理系统,两次共投资4万元左右。通过工艺改革、部分生产工序中使用的有毒化工原料和燃料用无毒原料取代,减少了污染物排水量,符合并低于国家标准。在大锅炉的改造中,增加了消烟除尘设备。
1985年,省无开始厂区绿化,建花坛六个,共$570\text{m}^2$,建假山一座,挖土方$450\text{m}^3$,筛换土$400\text{m}^3$,运土渣$200\text{m}^3$,出动车辆50台次,组织全厂各单位义务劳动900余人次,为厂节约人工费6,000余元,植乔灌木树苗360株,植冬青树篱笆170米4,000株,栽盆花425盆,被评为历下区绿化先进单位,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第三节 工伤事故
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省无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要求事故单位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召开现场会并通报全厂。由于领导重视及全厂职工的努力,省无自建厂以来未发生重大恶性事故。1977年前,由于缺少原始资料,对工伤事故方面未做具体统计,现将1977年之后重大工伤事故情况做如下统计:
历年重大工伤事故统计表
| 年 度 | 1977 | 1978 | 1979 | 1980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
| 次 数 | 1 | 0 | 14 | 7 | 4 | 2 | 1 | 1 | 1 |
| 人 数 | 1 | 0 | 14 | 7 | 4 | 2 | 1 | 1 | 1 |
| 程 度 | 轻 伤 | 轻 伤 | 轻 伤 | 轻 伤 | 轻 伤 | 轻 伤 | 轻 伤 | 重 伤 |
关于职业病的情况,经历年查体未确定有职业病。据山医院院职业病科检查和长期治疗的证明,省无有4人患白血球减少症,据分析与职业有关。经厂劳保委员会研究同意4人在治疗期间,暂时按工伤待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