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清算制度 资料库:济南铁路分局志 章节:第四篇 经营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article/1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article/1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 年 10 月济南铁路分局成立后,从11月份开始,路局财务处将原直接管理的站段财务工作向分局移交。

1951 年,分局所属基层单位均为分局的报销单位。

1953年1月1日,分局所属的机务、工务、车辆、电务、建筑段等单位的管理权限交管理局各业务处直接领导。分局拥有决算单位五个(济南站、济南列车段、济南给水工厂、济南配电所、兖州折返段),其他单位仍为分局的报销单位。

1958年1月1日,撤销济南铁路分局,分局所辖救援列车及各站、段总支财产全部上交路局。路局、分局、站段三级管理体制变为路局直接领导站段的二级体制。.

1963年4月1日,再次成立济南铁路分局,并实行独立决算。

1966 年,铁道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全路运输利润由铁道部统一计算,分局所属单位相应成为分局的报销单位,其清算办法为按实际结算。

1977年,分局根据八项(产品、品种、质量、消耗、劳动纪律、利润、成本、资金)经济指标,开始实行三级考核办法。即路局考核分局,分局考核站段,站段考核车间(班组)。

1980年1月1日起,分局对清算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合理审定各站段清算指标和清算单价,核算清算收入和成本,适度规定利润留成比例,实行收支挂钩考核利润,建立企业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是:(1)分局将其运输收入,扣除路局、分局的集中费后进行分配。分配依据站段对保证运输所承担的责任,技术设备条件,运输成本和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分别核定清算指标和清算单价,站段根据清算指标实际完成数和分局审定的清算单价取得清算收入。(2)对完成质量指标的单位加给收入。激励站段提高运输效率,加强设备维修,初步理顺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明确了站段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关系,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站段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分局运输收入比上年增长2.44 倍。

1981 年,分局对各基层单位分别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和支出及基金包干试行办法。实行全额利润留成的单位有:各特、一、二等站,机务、车务、车辆、工务、电务、列车、水电、建筑段。实行计划支出(或利润)和留成基金包干的单位有:水泥厂、生活管理段、招待所、林场、汽车运输营业所及营业外开支的公安分处、检察院、法院。实行企业基金制度的有:建筑工程队、汽车修理厂,建筑、工务段的大修人员,生活管理段福利费开支人员,旅行服务单位的站台售货人员。

1982 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分局颁布《济南铁路分局对各基层单位实行利润留成(定额分成)试行办法》,把企业的责、权、利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实行利润留成,质量加成的单位有:各特、一、二等站,机务、车务、车辆、工务、电务、列车、水电、建筑段。实行定额留成,超利润分成的单位有:水泥厂和生活管理段的商业部分;实行以收抵支,定额补助,定额留成的单位有:招待所、汽车管理段、林场;实行经费包干,定额留成的单位有:生活管理段运营和福利费开支的职工;营业外开支的公安分处、检察院、法院和分局直属机关。

1983年,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的通知》,以经济责任为主耍形式,以“包、保、协”为主要内容,开始试行利改税。实行利改税和税利并存的单位是装卸管理段;实行联产、联责、联指标,增产留利分成的单位有:莱芜机务段,各车辆、工务(不包括济西工务段)、电务、水电、列车、建筑和生活管理段;实行利润留成和超计划利润留成的单位有:济南、兖州机务段,二等以上车站(不含济西车站)和各车务段;实行定额分成的单位是:汽车管理段、公安分处、检察院、法院、兖州医院、教育区。济南西站因承担运输组织的范围和济西机务段机车运用的距离尚未确定,济西工务段的段管界尚未划定,因此,暂实行留利分成的清算办法,以后与关连单位一并调整。1983年分局对有关站段清算指标和清算单位,见表4-11。

表4-11 1983年济南分局对站段清算指标和清算单价表

清算指标 清算单位 清 算 单 价 (元)
济南站 兖州站 桑梓店站 禹城车务段 城泰车务段 泰安车务段 安丘车务段 兖州车务段 济南机务段 兖州机务段 济南机务段机务 济南工务段 泰安工务段 安丘工务段 兖州工务段 济南电务段 兖州电务段 济南车辆段
办理辆数 百辆 57.12 22.75 89.78
旅客发送人数 百人 23.17 31.39 13.96 33.91 34.02 36.55
货物发送吨数 百吨 252.75 70.78 14.92 12.52 17.33
卸车数 5.5 5.5 5.5 5.5 5.5 5.5
机车总重吨公里 万吨公里 蒸汽
11.67
内燃
23.41
9.88
内燃机车架修台数 64 433.12
线路维修换算公里 公里 6510.06 6752.98 6811.35
桥涵维修换算米 79.46 55.47 47.62
联锁道岔换算组数 980.98 962.36
通信电缆换算公里 公里 292.07 393.13
客车段修 5266.11
客车入库修 34.36
客车通过修 1.47

1984年,分局执行路局《公布分局对所属站段财务管理体制和经济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的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实行以下四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实行“利改税”和“包、保、

核”相结合的形式,用于独立附业单位的装卸管理所。(2)实行联产创利、联利留成、用于各车务、机务段和特、一、二等站。(3)实行联产、联责、联指标分成,用于各车辆、工务、电务、水电、建筑、列车、生活管理段和招待所,分局机关。(4)实行定额分成、费用包干、节奖超罚、用于卫生、教育、林场和公、检、法等单位。

1985年,为了确保分局提出的“三新一实现,争创七个第一,实现七个突破”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搞活站段,促进生产,扩大财源,提高经济效益,分局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对清算制度进行较大改革。实行利改税的单位有:装卸管理所,济南、济南西、泰安、兖州、济宁站,禹城、泰安、兖州、新车务段,济南、济南西、兖州机务段,济南车辆、列车段;

实行利润留成的单位有:济西车辆段、汽车管理段、装机厂、生活管理段、招待所;实行联指标分成的单位有:莱芜机务段,济南水电段,济南、济南西、泰安、兖州工务段,济南、兖州电务段,济南、泰安建筑段,实行予算(费用)包干,节奖超罚的单位有:兖州医院、公·安分处、检察院、法院、教育区、林场、职校、党校、分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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