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工资调升与水平 资料库:济南铁路分局志 章节:第四篇 经营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article/1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ection/7/article/1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10月,分局成立之际,对职工进行了第一次工资调查。分局共有职工9427人,调资前工资总额为129.7百分,调资后增至142.7百分。增加13百分,增长10.3%。

1956 年,实行工资制度改革,进行工资调升,一是改革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扩大高等级工人和低等级工人间的工资差额。八级制工人工资等级标准由2.82倍扩大到3倍。七级制工人工资标准由 2.42倍扩大到2.8倍,机车乘务员、调车人员和车乘务员、客货运车长、客货运乘务工作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或岗位等级工资制,车站生产人员、列检人员、线路、电务、维修人员、给水、报话人员等,按车站、所、工区等级分别规定工资标准。二是改进职员和技术人员工资制度,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其中,对技术人员除按照所担任的职务评定工资外,对技术水平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分别发给相当本人职务工资的5%、10%、15%、20%、25%、30%的技术津贴,特别突出的发给30—50%的特定津贴。通过工资改革,全分局增加工资人数为8902人,占职工总数的98.9%,平均每人增加7.63元,提高14.43%,是分局成立后增资幅度最大的一次。

1960 年 10 月,为缩小工资差距,密切干群关系,行政人员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普遍降低工资标准。凡党员干部,其中包括行政管理人员、职员、工程和卫生技术人员、教员,其工

资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十七级以上人员,即运输、基建系统工资在94元以上的党员干部工资标准降低1%,工资在256元及以上者,工资标准降低2%,文教和卫生系统四类工资,工资在 93.5元及以上者,三类地区工资在91元及以上者工资标准降低1%。

1963 年,部分职工调升工资,调资人数为2642人,占基础人数的56.9%,平均增资4.7元,提高9.4%。

1971 年9 月,对部分职工进行工资调整,其范围是: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和低于一级的工人,以及与上述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调升一级。与上述工作年限相同的一级、二级半、三级半工,也可调升一级。对现行担任机车乘务员和调车组工人,分别放宽一级,即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四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也可调升一级,这次调升工资职工7194人,占总人数的32.5%,平均增加工资6.75元。

1977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给职工调升工资。方法是群众评议,党委批准。

范围是197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以及同他们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干部和商业、服务业、文教卫生部门的职工。对197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其他职工(十七级及以上的干部和工资相当的其他干部除外),部分调升,调升面40%。调升幅度一般按当时工资级差增加一级,级差小于5元的增至5元,级差大于7元的只增至7元。

1979年,根据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和分局的经营效果,决定择优给40%的职工调升工资。

实际升级人数为9462人,占分局职工总数的47.3%,其中升一级的为7790人,占职工总数的 38.9%,升半级的为1672人,占职工总数的8.7%。折合升级指标 8626人,占职工总数的 43.14%。每一升级指标平均增资5.74元。

1981 年 10 月,给中小学教职工、医疗单位部分职工调整工资。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般升一级,极少数成绩突出者可升两级。

1983 年,进行工资调整和工资制度改革,调级方法是和经济效益挂钩,基层单位原则 上以1983 年经济责任制包保方案为依据,凡主要包保指标完成的可从1983年10月1日起,按规定调整工资,否则不能按期调整工资。调资范围是1983年9月30日在册职工中,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未列入1981年调资范围,属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中小学和医疗单位的部分职工;197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上山下乡插队年满5年以上的原城镇知青,1979年1月1日后分配到调资单位工作,1983年9月30日前已属国家正式职工的;已按照国发(1981)144号文规定升一级工资的中年知识分子和高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干部,不符合较高增资范围内,仍可列入再升一级的范围。1983年全分局列入调资范围的职工24632人,调升工资人数23786人,升级率96.6%。其中升一级的 22111人,占升级人数的92.9%;升一级半的1106人,占升级人数的4.7%;升半级的21人,占·升级人数的0.1%,较多增加工资的548人,占升级人数的2.3%。升级者平均增资3.99元,升一级者平均增资8.27元,升一级半者平均增资12.17元,较多增加工资者平均增资 12. 24元。

1984年12月1日起,改革工资分配制度,试行联安全、联产量、联利润、联收入进款“四联”浮动升级。凡已定级的正式职工,除与生活费和工资已达到或超过本职务最高工资标准的人员外,均属试行范围。浮动升级,即按照本人执行的工资标准向上浮动一级,但浮动后的工资额一律不得突破职务最高工资等级标准,对最高工资等级标准不足一级的,差多少向上浮动多少。浮动升级的主要条件是,保证安全、完成任务、实现利润,按季层层考核,浮动期为一年。

1985年再次对工资制度实施改革,目的是调整工资关系。整顿工资秩序。主要措施是新拟工资标准,然后按新标准对级套级。凡198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经考核除表现很差和犯有严重错误以外,套级增加工资在半级及以下人员升一级,套级增加工资在半级以上人员升半级。经对套级。全分局升级职工 31421 人,占职工总数的 78.4%。其中半升级的 4676人,占升级职工的 14.9%,升一级的 26745 人,占升级职工的 85.15%,平均每人增加工资12.65元。

1950~1985年部分年份,济南分局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情况,见表4-1。

表 4-1 | 1950~1985年部分年份济南分局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情况表 ---|---|---|---|---|--- 年 度 | 期末人数 (人) | 平均人数 (人) | 工资总额 (元) | 平均工资 (元) | 备 注 1950 | 9427 | | 1 426 899 (分) | 151.36 (分) | 1950年为工资分 1967 | 16 274 | 16 258 | 11 742 611 | 722 | 1970 | 19 286 | 19 062 | 13 161 244 | 690 | 1975 | 24 644 | 23 375 | 16 155 195 | 691 | 1980 | 25 535 | 24 958 | 23 996 046 | 957 | 1981 | 30 023 | 28 344 | 24 943.615 | 880 | 1982 | 31 316 | 30 598 | 27 905 028 | 912 | 1983 | 36 124 | 34 175 | 32 408 567 | 948 | 1984 | 37 328 | 36 165 | 42787 000 | 1 183 | 1985 | 40 066 | 38 388 | 50 192 000 | 1 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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