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 年以前,津浦、胶济铁路各自为政,货场管理不统一,缺乏管理制度。南京政府和日军占领时期,仍然没有统一的货场管理制度,工作秩序混乱。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铁路货场设施的改善,分局执行部、局的有关规定,逐步制定了统一的货场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标准,建立职务负责制,使货场管理开始走向正规化。1958年“大跃进”期间,在“全党全民办运输”的口号下,大批从农村招用劳动力,严重影响了货场正常的工作秩序。为扭转货场脏、乱、堵塞状况,自1959年10月起,开展了以“清洁、整齐、安全、畅通”为标准的“红旗货场”竞赛,每月评比一次,参加竞赛的货场有济南、禹城、泺口、黄台、泰安、兖州、济宁、滕县等站,推动各站建立、健全了各项负责制。1961年元月,贯彻落实铁道部公布的《加强负责运输,整顿货场管理的15条措施》,分局各营业站建立各项作业责任制,制订技术作业细则。主要包括:货运员包线、包区、包库负责制;货物承运、交付、验收检查及堆码保存;货区货管理;装车商检人员、货物出入货场检查;货车用具管理;货场巡守、保卫、清扫、消防、工种之间交接;货运事故登记、分析、处理;货运员、装卸班组作业分工,装卸班组专人分工等制度,使作业环节逐步系统化、秩序化。1961年3月,将原“红旗货场竞赛”改为以“爱车、爱路、设备、爱货场”的“四爱”为主要内容的“五好红旗货场”竞赛(“五好”即:安全好、正点好、清洁好、整齐好、畅通好)。经路局评比验收,禹城站货场评为“五好红旗货场”;济宁、滕县、泺口、白马山、磁窑5个站货场为“二类货场”;济南站经铁道部鉴定验收,评为一类货场。同年12月起,进一步开展了货场升级评比活动,大力组织职工贯彻《铁路职工爱护货物条例》,加强技术业务学习,开展“对规”和大练基本功活动,使货场管理水平、服务质量都有提高。“文化大革命”中,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工作秩序混乱,事故上升。1967至1968年,发生货物被盗事故1297件。1968至1974年六年中,核定的货物丢失事故达6678件。1973年曾进行整顿,推广西安货场管理经验,进行货场检查验收,但未根本扭转被动局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重新恢复和加强货场管理,贯彻路局《货场管理十项基本作业制度》和爱护货物条例,分局及各站段整章建制,进一步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和作业细则。大力开展“消灭野蛮装卸作业活动”,实行货车清扫不良罚款、货位清扫交押金、货物暂存超期罚款等办法,加强了经济制约。进入80年代,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货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全分局有924名货运职工参加QC质量小组,发表25项攻关成果,其中华东区二项,局级三项。在业务繁忙的货运站采用了微机和工业电视等先进管理手段。1981年5月清查蓬布短少2013 块,赔偿 43 万元,为此,重新建立制度,配备专职人员,采用“蓬布管理罚款办法”,1984年消除了差错。为提高全体货运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技术表演赛,1983 年评出分局级技术能手21名,局级能手9名。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部、局提出的实现路风根本好转的号召,努力把货场建成精神文明的“窗口”。1983年,开展以“服务文明化,管理科学化,作业标准化,运输集装化,装卸机械化”为目标的文明货场竞赛。全分局评出文明货场4个。1985年达到11个。济南站自1983年至1985年连续被铁道部命名为全路文明货场。同时,开展优秀货运员评比,每年由基层站段推选20名优秀货运员报分局,由分局从中选拔10名报局,由路局选拔2名报部,分别命名为分局、路局和全路优秀货运员称号。
1929 年以前,津浦、胶济铁路各自为政,货场管理不统一,缺乏管理制度。南京政府和日军占领时期,仍然没有统一的货场管理制度,工作秩序混乱。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铁路货场设施的改善,分局执行部、局的有关规定,逐步制定了统一的货场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标准,建立职务负责制,使货场管理开始走向正规化。1958年“大跃进”期间,在“全党全民办运输”的口号下,大批从农村招用劳动力,严重影响了货场正常的工作秩序。为扭转货场脏、乱、堵塞状况,自1959年10月起,开展了以“清洁、整齐、安全、畅通”为标准的“红旗货场”竞赛,每月评比一次,参加竞赛的货场有济南、禹城、泺口、黄台、泰安、兖州、济宁、滕县等站,推动各站建立、健全了各项负责制。1961年元月,贯彻落实铁道部公布的《加强负责运输,整顿货场管理的15条措施》,分局各营业站建立各项作业责任制,制订技术作业细则。主要包括:货运员包线、包区、包库负责制;货物承运、交付、验收检查及堆码保存;货区货管理;装车商检人员、货物出入货场检查;货车用具管理;货场巡守、保卫、清扫、消防、工种之间交接;货运事故登记、分析、处理;货运员、装卸班组作业分工,装卸班组专人分工等制度,使作业环节逐步系统化、秩序化。1961年3月,将原“红旗货场竞赛”改为以“爱车、爱路、设备、爱货场”的“四爱”为主要内容的“五好红旗货场”竞赛(“五好”即:安全好、正点好、清洁好、整齐好、畅通好)。经路局评比验收,禹城站货场评为“五好红旗货场”;济宁、滕县、泺口、白马山、磁窑5个站货场为“二类货场”;济南站经铁道部鉴定验收,评为一类货场。同年12月起,进一步开展了货场升级评比活动,大力组织职工贯彻《铁路职工爱护货物条例》,加强技术业务学习,开展“对规”和大练基本功活动,使货场管理水平、服务质量都有提高。“文化大革命”中,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工作秩序混乱,事故上升。1967至1968年,发生货物被盗事故1297件。1968至1974年六年中,核定的货物丢失事故达6678件。1973年曾进行整顿,推广西安货场管理经验,进行货场检查验收,但未根本扭转被动局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重新恢复和加强货场管理,贯彻路局《货场管理十项基本作业制度》和爱护货物条例,分局及各站段整章建制,进一步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和作业细则。大力开展“消灭野蛮装卸作业活动”,实行货车清扫不良罚款、货位清扫交押金、货物暂存超期罚款等办法,加强了经济制约。进入80年代,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货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全分局有924名货运职工参加QC质量小组,发表25项攻关成果,其中华东区二项,局级三项。在业务繁忙的货运站采用了微机和工业电视等先进管理手段。1981年5月清查蓬布短少2013 块,赔偿 43 万元,为此,重新建立制度,配备专职人员,采用“蓬布管理罚款办法”,1984年消除了差错。为提高全体货运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技术表演赛,1983 年评出分局级技术能手21名,局级能手9名。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部、局提出的实现路风根本好转的号召,努力把货场建成精神文明的“窗口”。1983年,开展以“服务文明化,管理科学化,作业标准化,运输集装化,装卸机械化”为目标的文明货场竞赛。全分局评出文明货场4个。1985年达到11个。济南站自1983年至1985年连续被铁道部命名为全路文明货场。同时,开展优秀货运员评比,每年由基层站段推选20名优秀货运员报分局,由分局从中选拔10名报局,由路局选拔2名报部,分别命名为分局、路局和全路优秀货运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