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年初,分局开始执行《铁路职工伤亡报告试行办法》,工会与行政配合,妥善处理好职工伤亡事故,并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措施。同年6月,又贯彻了上级部门发出的《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文件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劳动保护委员会通则》的通知,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准随便让职工加班加点,影响工人身体健康。在生产班组选举兼职劳动保护干事,在车间、基层单位建立劳动保护委员会,履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职责。
1954年、1955年,加强对劳动保护专兼职干部的培训,推广了东北地区和有关先进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经验,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推行劳动保护协议书,对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起到了推动作用。
1957年,贯彻上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会在抓好防暑降温工作中的主要职责。1960年又具体提出了抓好防暑降温的措施,要设置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强化器降温设备,供应防暑饮料,发放防暑药品,保证工人身体健康。
1962年,贯彻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基层(车间)委员会劳动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劳动保护工作有了明显进步。“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劳动保护组织处于瘫痪,职工伤亡事故增加。
1979年,工会“九大”后,劳动保护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1980年3月,学习贯彻了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国务院关于“渤海二号”事故处理决定。1980年,在路局召开的劳动环境保护会议上,又学习了万里副总理的重要讲话。1981年9月,路局在泰安召开了工务系统劳动保护座谈会,济南工务段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张承金等介绍了经验。
1985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整顿健全了劳动保护组织,健全了群众劳动保护监督网,并培训了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积极分子。涌现出济南工务段等一批先进单位和张承金、吕七贤等先进个人。
1951 年初,分局开始执行《铁路职工伤亡报告试行办法》,工会与行政配合,妥善处理好职工伤亡事故,并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措施。同年6月,又贯彻了上级部门发出的《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文件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劳动保护委员会通则》的通知,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准随便让职工加班加点,影响工人身体健康。在生产班组选举兼职劳动保护干事,在车间、基层单位建立劳动保护委员会,履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职责。
1954年、1955年,加强对劳动保护专兼职干部的培训,推广了东北地区和有关先进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经验,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推行劳动保护协议书,对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起到了推动作用。
1957年,贯彻上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会在抓好防暑降温工作中的主要职责。1960年又具体提出了抓好防暑降温的措施,要设置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强化器降温设备,供应防暑饮料,发放防暑药品,保证工人身体健康。
1962年,贯彻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基层(车间)委员会劳动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劳动保护工作有了明显进步。“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劳动保护组织处于瘫痪,职工伤亡事故增加。
1979年,工会“九大”后,劳动保护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1980年3月,学习贯彻了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国务院关于“渤海二号”事故处理决定。1980年,在路局召开的劳动环境保护会议上,又学习了万里副总理的重要讲话。1981年9月,路局在泰安召开了工务系统劳动保护座谈会,济南工务段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张承金等介绍了经验。
1985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整顿健全了劳动保护组织,健全了群众劳动保护监督网,并培训了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积极分子。涌现出济南工务段等一批先进单位和张承金、吕七贤等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