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 年的整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结合整党运动进行的指示》,分局党委本着先机关后现场,于7月开始进行了整党动员,对党员进行系统的共产主义教育和党员八项标准条件的教育,严肃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组织,提高了党的战斗力。这次整党于1953年4月基本结束,参加整党的党员1098名。结合解决党员在“三反”中暴露出的问题,对 65名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取消预备资格、退党、劝说出党的37名,受党纪处分的4名,报上级审批的 10名,问题弄清后再作处理的14名。整党结束后,进行了支部建设,处理遗留党籍案件,对未能参加整党的党员进行补课。
1957年的整风,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反对主观主义。分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计划》,要求干部转变作风,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团结全体职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提意见。这次参加整风运动的人数12628人,鸣放提出意见104 811 条,其中:思想作风方面42867条,生产技术管理24615条,生活福利11826条,其他方面 25 503 条。1957年8月,根据中央、省、市委指示,在整风运动中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在当时形势下,开展“反右派”斗争对稳定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必要的,但在斗争中犯了扩大化的错误,伤害了一些同志。当时济南地区工委辖区内16个单位,共清查出反坏右分子 421 名,占职工总数的3.9%,其中“右派分子”100名,占技职人员总数的5.6%。
1959年至1964年,地区工委和分局党委根据中央、省、市、路局党委指示,先后分5批给被划“右派”的 56人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1978年12月,分局党委贯彻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改正错划了的“右派”和做好安置工作的决定》,成立了贯彻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办公室,至1981年1月复查改正了“右派”案件共 167 起,按政策规定,分别进行了处理。
1959年8月,人民日报发表了《克服右倾情绪,厉行增产节约》的社论和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公布之后,根据市委和路局党委的指示,地区党委组织干部学习,开展了以反右倾、鼓干劲、保卫党的总路线为中心的整风运动。这个运动持续到1961年,连同1958年的整风补课,由于扩大了斗争范围,错误的批判、斗争了一些同志,挫伤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影响了民主生活的正常开展。1962年,济南、兖州两个办事处工委,对1958年整风补课和 1959年反右倾整风中受批判处分的335人进行了甄别、道歉。
1964年的整党,根据市委和路局党委的指示,紧密结合“五反”运动进行整党。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训练班进行整党;二是业余时间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结合整党。
以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洗手洗澡”、“放包袱”。分局党委召开了16天的三级干部会议,帮助分局领导干部“洗澡下楼”。这次以“五反”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基层单位安排分4批进行。8月,根据路局党委指示,运动全部停了下来。当时30个基层单位,有15个单位结束了社会主义教育,有10个单位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有13666名干部职工受到了教育,占全体职工的76.8%。暴露案件193起,其中:贪污受贿126起,盗窃30起,投机倒把37起。
1965 年,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开展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点上的政治、经济、清思想、清组织的“四清”运动。根据路局党委的规划,分局党委当时所辖29个单位,除济南公安分处,济宁站党总支已搞完“四清”。其余的27个单位计划分3批进行。第一批8个单位(分局机关、济南工务段、建筑一段、建筑二段、工务修配所、黄台线路党总支、兖州地区党委、兖州工务段),时间从1965年12月至1966年9月,从工作队进点、经过干部“洗澡下楼”、群众自我教育、对敌斗争、整党鉴定、党员登记、组织改选等阶段,开展了“四清”运动。后因“文化大革命”,第二批和第三批单位的“四清”运动停止。
1970年的整党建党,是按照“文化大革命”的要求,在军管会党委和分局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的,开始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出现了派性整党、群众领导整党等严重错误。
这次整党,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针,按“五十字”建党方针进行“吐故纳新”。主要是恢复党的组织生活,建立新的党支部。至1971年底已有4157名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占党员总数的91%。应建党支部231个,已建党支部225个。由于贯彻了“九大”左倾组织路线,难以达到整党的目的。
1983年的整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主要任务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既要坚定,又要慎重,既不要漏掉、又不要扩大化”的方针,核查清理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达到“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分局党委根据铁道部党组、省委和路局党委的布署要求作了安排,并确定为路局党委的试点单位,自1983年9月开始,历时两年 10个月,全分局的41个基层党委(总支部),297个支部,先后分两期3批进行了整党。经过思想发动,领导班子整风、系统教育、对照检查,党员登记、整章建制和验收等阶段的学习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广大党员的党性觉悟和政治素质显著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基本有了好转。参加整党的党员计7510名,占应参加整党党员8415名的89.2%。其中,合格党员1768名,基本合格党员5525名,基本不合格党员 208 名,不合格党员9名。整党中受各种处分的党员共38名。各单位经上级整顿验收,并针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第五章 干部工作
第一节 干部队伍
1965年,分局共有干部2458人,其中45岁以下2121人,占干部总数的86.3%;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606人,占24.6%。到1985年,干部总数4641名,其中45岁以下的3386名,占干部总数的73%;文化程度大中专毕业的1688名,占干部总数的36.4%。基本上改变了干部队伍年龄偏高、文化偏低的状况。
1965、1979、1985年,分局干部队伍状况,见表8-11。
表 8-11 1965、1979、1985年济南分局干部队伍状况简表
| 年 度 | 人 数 | 其 中 | |||||
|---|---|---|---|---|---|---|---|
| 45岁以下 | 占总人数% | 大中专以上 | 占总人数% | 工程技术员 | 占总人数% | ||
| 1965 | 2458 | 2121 | 86.3 | 606 | 24.6 | 255 | 10.4 |
| 1979 | 3784 | 2529 | 66.8 | 961 | 25.4 | 384 | 10.1 |
| 1985 | 4641 | 3386 | 73.0 | 1688 | 36.4 | 1168 | 25.1 |
第二节 干部管理与选拨
一、干部管理
1950年10月成立分局后,党政干部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级分工管理体制,党群干部由分局政治处干部管理科管理,行政干部由分局人事科管理。干部的任免、提拔、调动、处分,科长以上由路局党委审批,科长以下由分局党委审批。
1958年1月撤销济南铁路分局,干部由路局和各基层单位两级管理。1959年建立济南、兖州地区党委,后设组织部,代路局党委管理地区和基层的干部。1963年4月成立济南铁路分局和分局党委,党政干部仍实行分管。党群干部由分局政治部组织部管理,分局人事科管理内沿线四等站干部,三等站站长由路局党委主管,1964年4月改为委托分局代管。1965年1月以后,党群行政干部改为统归分局党委管理体制。
“文化大革命”中,干部管理处于混乱状态。1968年成立济南铁路分局革命委员会,干部由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管理。1978年取消革命委员会,改称济南铁路分局,党政干部由分局政治干部部管理。同时受路局委托,管理分局机关副科级(职)干部和基层单位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政治处主任、工会主任。
1983年6月,经路局批准,分局机关机构改革,撤销干部部,成立人事科。党群和政法干部、后备干部由政治部组织部负责。人事科负责路局授权管理的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
1984年7月,干部管理体制由党委统一管理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政治部门和行政部门分管干部的管理体制。分局人事科与劳动工资科合并,成立劳动人事科,负责行政和技术干部的管理。分局政治部内增设干部部,负责党群干部、政法干部,以及分局长助理、纪委副书记、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公安分处副处长、政治处主任,特、一等站党委书记、站长,各机务段党委书记、段长的后备干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