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分局党委提出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加强学习,减少会议,多给现场(基层)解决问题。
1955年2月,根据山东省委关于《改进领导,转变作风》的指示,检查了分局党委领导作风上存在的“不从实际出发,缺乏群众观点,存在骄傲自满情绪”的问题,制定转变作风,改进领导的措施。
1957年10月,分局党委制定了增强与群众联系的制度:公布领导干部的住址和电话;定期接待来访;经常探望有病职工;干部调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参加机关党委、工会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干部每周参加一次体力劳动。
1958年,学习“鞍钢宪法”,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干部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领导作风有了较大的转变。
1960年4月,济南地区党委提出转变领导作风措施:减少会议、提高会议质量;深入生产、深入群众,坚持干部参加劳动;贯彻群众路线。
1964年,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互相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指示》。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和大庆油田的经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思想革命化。
1965年,分局党委召开两级干部扩大会议,检查和克服领导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制定了《党员干部整改措施》。
1975 年,贯彻中央9号、13号文件,对照检查了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政治上“软”、思想上“散”、工作上“懒”、作风上“浮”的问题。分局党委进行了三次小整风,检查缺点,促进了思想革命化。
1979 年,贯彻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1980年,分局党委常委制定了《关于搞好党风严肃党纪的五条措施》。在分局第四次党代会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决议》中,要求认真端正党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立党为公,不搞特殊化,制定约法三章,广开言论,平等待人。
1981 年,根据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铁路的指示,对照检查了在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民主作风较差,不尊重集体,不按时开民主生活会,不参加党小组和支部的活动,纪律松弛等问题。分局党委提出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委制等八项意见要求。继而对《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分局党风未能根本好转,提出了六条改进的意见。
1983 年,分局党委第五届委员会,为端正党风,使党内生活进一步正常化,制定了《政治生活准则》。
在贯彻中纪委《公开信》中,初步查清了科级以上干部、工程师、会计师、医师人员的住房情况,落实了处理方案。
1984 年,分局党委批转了分局纪委《全党动员,乘胜前进,为今年在整党中实现我分局党风显著好转而奋斗》的报告。同时,分局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为改进作风,建立了工作联系点和《分局党委和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政治责任制》。同年7月,对贯彻中纪委《公开信》工作进行了总结,基本查清了干部的住房情况。在全分局510名干部中,查出多占住房和超标准住房的226人,共超出2825.55平方米。其中,决定退房的20人,计24 间,532.44平方米;调房的1人,1间,12平方米;按两倍加收房租的60人,1215.15平方米;免予加收房租的145人1065.96平方米。
1985年,分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在1985年提前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
1951年,分局党委提出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加强学习,减少会议,多给现场(基层)解决问题。
1955年2月,根据山东省委关于《改进领导,转变作风》的指示,检查了分局党委领导作风上存在的“不从实际出发,缺乏群众观点,存在骄傲自满情绪”的问题,制定转变作风,改进领导的措施。
1957年10月,分局党委制定了增强与群众联系的制度:公布领导干部的住址和电话;定期接待来访;经常探望有病职工;干部调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参加机关党委、工会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干部每周参加一次体力劳动。
1958年,学习“鞍钢宪法”,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干部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领导作风有了较大的转变。
1960年4月,济南地区党委提出转变领导作风措施:减少会议、提高会议质量;深入生产、深入群众,坚持干部参加劳动;贯彻群众路线。
1964年,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互相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指示》。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解放军和大庆油田的经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思想革命化。
1965年,分局党委召开两级干部扩大会议,检查和克服领导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制定了《党员干部整改措施》。
1975 年,贯彻中央9号、13号文件,对照检查了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政治上“软”、思想上“散”、工作上“懒”、作风上“浮”的问题。分局党委进行了三次小整风,检查缺点,促进了思想革命化。
1979 年,贯彻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1980年,分局党委常委制定了《关于搞好党风严肃党纪的五条措施》。在分局第四次党代会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决议》中,要求认真端正党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立党为公,不搞特殊化,制定约法三章,广开言论,平等待人。
1981 年,根据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铁路的指示,对照检查了在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民主作风较差,不尊重集体,不按时开民主生活会,不参加党小组和支部的活动,纪律松弛等问题。分局党委提出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委制等八项意见要求。继而对《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分局党风未能根本好转,提出了六条改进的意见。
1983 年,分局党委第五届委员会,为端正党风,使党内生活进一步正常化,制定了《政治生活准则》。
在贯彻中纪委《公开信》中,初步查清了科级以上干部、工程师、会计师、医师人员的住房情况,落实了处理方案。
1984 年,分局党委批转了分局纪委《全党动员,乘胜前进,为今年在整党中实现我分局党风显著好转而奋斗》的报告。同时,分局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为改进作风,建立了工作联系点和《分局党委和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政治责任制》。同年7月,对贯彻中纪委《公开信》工作进行了总结,基本查清了干部的住房情况。在全分局510名干部中,查出多占住房和超标准住房的226人,共超出2825.55平方米。其中,决定退房的20人,计24 间,532.44平方米;调房的1人,1间,12平方米;按两倍加收房租的60人,1215.15平方米;免予加收房租的145人1065.96平方米。
1985年,分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在1985年提前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