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由济南、兖州公安段联合发出《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通知》后,在基层各单位建立了由 3—11人组成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治保会下设消防组、纠察队、巡逻队和安全组,共有1572名成员,受各单位党政部门领导,公安部门负责指导业务工作。1952年,济南公安分处对各单位治保会进行整顿。同年8月份,根据公安部颁发的《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又进行了整顿精减,对做出突出成绩的6个先进集体、103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到1954年底,辖区治保会有57个、治保小组58个、治保委员617名,加强了对要害部门的巡逻和重点守护,仅1954年就防止各类事故527起,查获走私犯 33 名,抓获盗窃犯和潜逃犯33名,协助破获各类案件23起。
1962年1月,根据《关于试行治保工作条例,加强基层治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对940名治保委员全部进行了业务培训。
“文化大革命”初期,治保组织瘫痪,治安积极分子遭诬陷迫害。1970年,军管组印发了《在各单位恢复建立治保会的工作意见》,至1972年部分单位恢复了治保会,但能开展工作的只占少数。
197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对治保会进行恢复和整顿,辖区治保会发展到176个,治保小组160个,治保委员1870名。为总结交流经验,召开了治保工作先代会,对32个先进集体、26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总结推广了济南站客运车间同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经验。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专项整顿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群众性治安保卫工作,仅1982年防止各类事故1138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大小案件 223 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39人,使辖区治安秩序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了明显好转。1983年,在“严打”斗争中各治保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严查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堵截逃犯,同时做好帮教疏导工作。1984年,各治保会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3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6名,揭发坏人坏事47起,防止各类事故672起,查获危险品一宗,对做出突出成绩的58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至1985年底,辖区有治保会54个,治保成员524名。
1951年,由济南、兖州公安段联合发出《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通知》后,在基层各单位建立了由 3—11人组成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治保会下设消防组、纠察队、巡逻队和安全组,共有1572名成员,受各单位党政部门领导,公安部门负责指导业务工作。1952年,济南公安分处对各单位治保会进行整顿。同年8月份,根据公安部颁发的《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又进行了整顿精减,对做出突出成绩的6个先进集体、103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到1954年底,辖区治保会有57个、治保小组58个、治保委员617名,加强了对要害部门的巡逻和重点守护,仅1954年就防止各类事故527起,查获走私犯 33 名,抓获盗窃犯和潜逃犯33名,协助破获各类案件23起。
1962年1月,根据《关于试行治保工作条例,加强基层治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对940名治保委员全部进行了业务培训。
“文化大革命”初期,治保组织瘫痪,治安积极分子遭诬陷迫害。1970年,军管组印发了《在各单位恢复建立治保会的工作意见》,至1972年部分单位恢复了治保会,但能开展工作的只占少数。
197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对治保会进行恢复和整顿,辖区治保会发展到176个,治保小组160个,治保委员1870名。为总结交流经验,召开了治保工作先代会,对32个先进集体、26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总结推广了济南站客运车间同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经验。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专项整顿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群众性治安保卫工作,仅1982年防止各类事故1138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大小案件 223 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39人,使辖区治安秩序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了明显好转。1983年,在“严打”斗争中各治保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严查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堵截逃犯,同时做好帮教疏导工作。1984年,各治保会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3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6名,揭发坏人坏事47起,防止各类事故672起,查获危险品一宗,对做出突出成绩的58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至1985年底,辖区有治保会54个,治保成员5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