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1948年济南解放后,国民党的残兵与残存之土匪活动在辖区铁路沿线,昼伏夜出,杀人越货,破坏铁路设施,制造事故,严重威胁着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据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剿匪护路工作的指示》,铁路公安部门与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开展剿匪活动。
经调查获悉:武装匪徒有12股170余人,携带机枪1挺、长短枪约80支,以匪首李四麻子、宋光明为首的两股匪徒接受国民党中统局领导,较大的一股有匪徒20余人,均系国民党 685 部队的散兵,活动在泰安与宁阳两县交界。1950年“镇反运动”开始后,一些恶霸地主、社会渣滓为逃避打击,潜逃加入匪伙,辖区匪徒增至18股,200余人,携带机枪5挺,长短枪 100 余支。
1984年10月26日,222次客车行至夹沟站至李家庄站间,数名匪徒突然持抢出现在车厢内进行抢劫,劫去现金一百万元(旧币),随车警备员李金忠闻讯赶赴现场,被匪击伤。1950年元月至10月,匪徒对铁路骚扰达54次,其中破坏铁路设施18次,抢劫10余次。杀害群众多人,抓去驻防战士3名,抢去民兵枪支18支,抢劫人民币1670万元(旧币)及其它物品一宗。
铁路公安干警自1949年初至1951年4月,共出动清剿匪徒50余次(含配合地方20余次),参战 600 余人次,毙匪2名,击伤2名,俘虏匪特10名,搜查捕获匪特8名,窝匪犯16名,缴获长短枪10支,子弹200余发,手榴弹20枚,衣物和文件一宗,到1952年底活动在铁路沿线的匪徒基本消灭。
剿匪1948年济南解放后,国民党的残兵与残存之土匪活动在辖区铁路沿线,昼伏夜出,杀人越货,破坏铁路设施,制造事故,严重威胁着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据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剿匪护路工作的指示》,铁路公安部门与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开展剿匪活动。
经调查获悉:武装匪徒有12股170余人,携带机枪1挺、长短枪约80支,以匪首李四麻子、宋光明为首的两股匪徒接受国民党中统局领导,较大的一股有匪徒20余人,均系国民党 685 部队的散兵,活动在泰安与宁阳两县交界。1950年“镇反运动”开始后,一些恶霸地主、社会渣滓为逃避打击,潜逃加入匪伙,辖区匪徒增至18股,200余人,携带机枪5挺,长短枪 100 余支。
1984年10月26日,222次客车行至夹沟站至李家庄站间,数名匪徒突然持抢出现在车厢内进行抢劫,劫去现金一百万元(旧币),随车警备员李金忠闻讯赶赴现场,被匪击伤。1950年元月至10月,匪徒对铁路骚扰达54次,其中破坏铁路设施18次,抢劫10余次。杀害群众多人,抓去驻防战士3名,抢去民兵枪支18支,抢劫人民币1670万元(旧币)及其它物品一宗。
铁路公安干警自1949年初至1951年4月,共出动清剿匪徒50余次(含配合地方20余次),参战 600 余人次,毙匪2名,击伤2名,俘虏匪特10名,搜查捕获匪特8名,窝匪犯16名,缴获长短枪10支,子弹200余发,手榴弹20枚,衣物和文件一宗,到1952年底活动在铁路沿线的匪徒基本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