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概述 资料库:济南铁路局电务工程公司志 章节:第五章 保卫·民兵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ignalin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ignalin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ignaling/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ignaling/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ignaling/section/8/article/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nan-railway-signaling/section/8/article/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6年10月,济南铁路管理局公安处派侦 保干事1人以特派员身份到电务工程队负责 保 卫工作。1959年8月保卫股成立,定员2人(股长1人,干事1人)。1960年,公安处增派保卫干事1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保卫工作受到干扰。
1967年12月和1968年3月,保卫股先后两次被“群众组织”查封。1968年4月28日,保卫股长史殿安因1959年在公安处曾参加对江青胞兄、反革命分子李干卿的审查而被秘密拘捕押送北京审查(1971年释放,1978年平反),保卫股被“群众组织”接管,档案第三次被查封,保卫干 事 被 下 放劳动。1972年6月14日“革委会”宣布成立保卫室。
1973年4月,根据工程总队命令,保卫股重新成立,设股长1人,干事2人。此后,人员时有增减.
保卫股建立近30年来,在公司(段、队)党组织和公安部门领导下,坚持群众路线,贯彻“预防为主,防破结合”的方针,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和民兵工作,维护了施工生产和内部治安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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