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民事调解委员会组建于1982年,由党委书记主管,由政工、纪委、共青团、保卫科、女工委员会、工会各抽调一名干部担任民事调解员。
自1982年,民事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调解民事纠纷和夫妻不和案多起,做了许多工作,使起诉离婚的夫妻言归于好,工作得到了厂职工和领导的好评。
一厂民事调解委员会组建于1982年,由党委书记主管,由政工、纪委、共青团、保卫科、女工委员会、工会各抽调一名干部担任民事调解员。
自1982年,民事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调解民事纠纷和夫妻不和案多起,做了许多工作,使起诉离婚的夫妻言归于好,工作得到了厂职工和领导的好评。
一厂民事调解委员会组建于1982年,由党委书记主管,由政工、纪委、共青团、保卫科、女工委员会、工会各抽调一名干部担任民事调解员。
自1982年,民事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调解民事纠纷和夫妻不和案多起,做了许多工作,使起诉离婚的夫妻言归于好,工作得到了厂职工和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