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疗队伍
二 医疗工作
的同时,增办副食零售业务,大大方便了职工生活。
1999年4月,根据厂部决定,供应部仓库改建成小超市,零售食品千余种,并投资10多万元建成微机IC卡售货系统,年营业额约 100 余万元。2000年,供应部超市与食堂联网,职工购物、就餐一卡通用,极大地方便了职工。
第二节 医疗卫生
-医疗队伍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职工人数的增加,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黄台发电厂医疗队伍逐年壮大。
1958年,黄台发电厂筹建处设在济南市经三路123号,配2名医生在山东省电业局医务室处理职工的小病小伤。1958年8月11日筹备处搬至黄台发电厂工地,在厂区草棚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第一工程处医务室联合门诊,医务人员5人。隶属总务科领导。
1959年,黄台发电厂投资1.9万元,兴建了1座建筑面积为43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的平房医务室。1961年根据(61)黄电办字 137号文的规定,医务室更名为保健站,当时,医务人员9人,其中:站长1人,医生3人,护士5人。
1970年保健站有医务人员11人,其中:医师7人,护士2人,其他2人。1982年保健站有医务人员16人,其中:医师8人,药师2人,护士4人,其他2人。1992年经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批准,正式成立黄台发电厂职工医院。
1993 年,在“三项制度”改革中,行政科(原总务科)划归生活服务总公司,职工医院也随之隶属生活服务总公司领导。同年,黄台发电厂职工医院经济南市卫生局批准为厂企职工医院。职工医院增设了妇科、外科、手术室、化验室、五官科、中药房、供应室等医技科室。医务人员26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医师9人,医士5人,护士2人,药师2人,其他7人。
1995年,黄台发电厂职工医院医务人员发展到3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8人,医师5人,口腔技师1人,医士3人,护士3人,药师2人,药剂员3人,化验员3人,护理员3人,挂号员2人,计生员1人。
1999年7月1日,由山东电力医院分流来厂 25 名医务人员,职工医院医务人员增至 52 人。为此,安排7人到基地保健站,实行全方位24小时服务;厂内医院亦延长了服务时间:医护人员24小时全天服务,药房挂号室实行12 小时工作制。
二医疗工作“以防为主,以治为辅”是职工医院始终贯彻执行的医疗方针之一。为了更好地面向生产,服务职工,保障健康,医疗设施逐年改善,医护水平和医疗质量不断提高。
1958年建厂初期,医务室只配备两名医务人员,门诊患者日不足20人,厂基地职工家属区配1名医生,昼夜24小时值班为职工家属服务。1961年新建砖木结构医务室平房启用后,门诊患者每天只有30人至50人,医护人员不能按专责分工。
抗灾备荒时期,药品供应紧张,常用药难以保证,给正常的医疗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好转,保健站的工作也渐渐步入正轨。
1970年,保健站购置了1台显微镜和必备的理疗器械和救护器械,加强了对职工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并采用“请进来”的办法,每两年为职工查体1次,及时掌握职工的健康情况,并对查有疾病的职工予以站内或转院治疗。
1985年,投资 27.9万元,在厂二大门东侧兴建了建筑面积为1185平方米的医疗两层楼,并投资30万元新增“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等大型医疗设备。新建医疗楼启用后,医技科分工细化,开设了内科、外科、五官科、中医科、急症室等,门诊量日均达 70至80人。输液观察、小型缝合、简单口腔疾病治疗等服务项目增加,整体医疗水平得到提高。
1990年,在两层医疗楼之上,投资 12.
8万元加盖了一层病房楼,设床位 30 张,建立起病房护理单元。
1992年,山东电力卫生系统对黄台发电厂职工医院医疗规模、医疗管理、医疗模式以及医疗水平按标准进行考核,批准为
首批达标医疗单位。为了更好地为职工及家属服务,职工医院在基地宿舍区成立了基地门诊部,设中西医内科、外科、药房等医技科室,既为职工家属服务,又面向社会治病。门诊部医务人员6人,另外还聘请名医6人,设立专家门诊,轮流为厂内外患者治病,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亦收到一定的经济效益。1995年,根据职工医院以对内服务为主的原则,厂部决定撤销基地门诊部,恢复基地保健站,由厂职工医院派出6名医护人员,昼夜24小时为职工及家属服务。
1994年,根据卫生部分级管理的标准,经济南市卫生局检查验收,职工医院达到了国标一级二等医院的标准。医院形成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理疗科、化验室、注射室、抢救室、“X”光透视室、中西医药房、挂号收费室等完善的医疗体系。
职工医院实行昼夜24小时应诊制,日门诊量达160人次。
2000年,职工医院对药品加大了管理力度,采购入库、出库全部采用微机管理。
对药品的采购采用主渠道竞价的方式,使药品价格下降10%左右。
九十年代以来,黄台发电厂职工医院康复病患者年均200人左右,年门诊量50000人次左右,输液观察年均7000人次。
三 卫生防疫
职工医院在卫生防疫工作中,遵照“预防为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由1965年以前的重治疗,轻预防,到1980年以来的全面兼顾,卫生防疫工作日趋合理、完善。为了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和保障学龄儿童的身体健康,职工医院建立有正常的防疫和医疗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对常见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其发病率;对传染病、流行病的多发季节进行预防投药,并专设了传染病登记簿和及时上报疫情的制度。
计划免疫接种工作,由门诊1名医生兼管,菌苗利用率完全符合上级卫生部门的标准,接种率100%,无差错和事故。
职工医院对职工每年进行1次体检,对儿童的体检为:周岁前年检4次,1至3周岁的年检2次,4至14岁的年检1次,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提供了可靠保证。
1996年,黄台发电厂被列为省直八大企业之一,工业卫生、职业病管理直属省卫生厅职防所,至此,厂工业卫生、劳动环境监测、职业病查体纳入了正规化管理。
四 医疗费用
职工享受公费医疗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病有所医,病有所养的重要措施。1958年以来,医疗费开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5.5%提取。1958年至1990年职工就医费用实报实销,国家规定区分的公费药物和自费药物分别结算。职工直系亲属无工资收入的,药费按50%报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医疗费用管理混乱,有章不循。粉碎“四人帮”后,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得以恢复,职工就医实行记帐、转帐制度。职工就医到指定的合同医院看病,除挂号费自理外,其他费用均记在就医者记帐单上,月底医院统计结算、转帐。
1984年,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减少药品浪费,卫生所采用了严格控制职工所外就医的办法,取消了记账、转帐制度。凡职工在所内能医治的病和在所內能拿到的药,不经所长同意,不能到省、市医院医疗或取药。
1991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医药价格上涨,住院费用增高,厂医疗费连年递增,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了《医疗费用管理办法》,职工医疗费用管理采用承包的办法。医药费承包发放标准为:30岁以下,50元;30至39岁,65元;40至49岁,80元;50岁以上,100元。职工年内医药费超出部分予以报销,全年医疗费节约部分发放给个人。
1994年3月,经职工代表团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黄台发电厂医疗管理改革办法(试行)》,对医疗制度进行改革。《办法》规定,职工医院对来就医者除收挂号费0.2元外,根据不同年龄组收取医疗费:50岁以上者按10%收费,40至49岁者按15%收费,不满40岁者一律按20%收费,离退休人员、工伤、职业病、烈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看病及计划生育发生的费用全部报销。职工医疗费自负部分,全年超过本人1个月工资(含岗位、技能工资),医药费全部报销。另外,严格控制职工转诊看病,除危急病号允许就近在公立医院急诊治疗外,外院转诊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
1997年8月29日,根据鲁电公司社[1997]35号文件精神,制订了《山东黄台发电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山东黄台发电厂医疗参保职工就医管理办法》。此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办法为:由厂社保中心为参保职工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使用省电力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山东电力职工医疗保险证历》和《山东电力职工医疗保险专用卡》,前者作为参保职工就医的凭证,后者用以记录个人医疗帐户中资金的收支情况。单位在年初将参保职工个人医疗帐户金一次性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包括在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从单位提取医疗基金划转部分),年终累计结余额计入个人帐户转下一年使用,职工调离山东省电力系统或死亡,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一次性结算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另外,文件还对参保职工就医、结算以及监督、考核作了明确规定。
五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基本国策。1976年1月5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科设专职人员具体负责,1979 年转为工会管理,1984年又转为保健站管理。保健站设1名专职计生干部
负责全厂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1996年,成立了计生协会,并设置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协会会长由1名副厂长兼任,下设副会长4人,会员48人。协会成立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晚婚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并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计生办的工作安排,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和“三优”、“三生”教育,根据上级一系列政策法规,每月组织协会会员进行学习,以提高其政策水平和重视程度。
1996年5月,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微机管理。子女入保、独生子女证、新婚登记、职工育龄等,均建立了微机档案。
1997年,根据历洪委[1997]第13号《关于辖区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中规定的“条块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精神,厂计划生育工作由市机械局管理逐步向实行属地管理——洪楼镇计生委管理过渡。1998 年,针对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大了计划生育管理的力度,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实行分层管理,并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与此同时,计生办还一年一度地组织女职工举办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答题活动,3年来女职工参加人数 2000余人,占女职工总数的90%左右。
黄台发电厂 1996-2000 年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见表6-7。
黄台发电厂 1996—2000 年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表
表 6-7
| 时间 项目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
| 职工总数 | 2650 | 2339 | 2328 | 2367 | 2571 |
| 女职工人数 | 804 | 780 | 782 | 809 | 865 |
| 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 625 | 694 | 714 | 777 | 802 |
| 晚婚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晚育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计划生育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独生子女证数 | 42 | 54 | 42 | 32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