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管理火力发电厂在整个生产中,燃料成本约占总生产成本的70%-80%,因而,加强煤炭管理不仅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燃料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编制、资源落实、催交催运、车辆调度、检质检斤,煤场管理、统计结算等。
1989年3月以前,燃料管理工作由燃料分场的煤管组负责。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9年4月,成立燃料管理科,进一步加强煤炭管理工作。
1996年8月,山东电力燃料公司在黄台发电厂设立黄台分理处,负责黄台发电厂燃料分场煤管业务。分理处是省电力局燃料公司派驻的代表机构,负责入厂燃料数量、质量的验收及与电厂的并接。它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通过完成入厂煤的验收,行使对分理处的内部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代表山东电力燃料公司对电厂入炉煤管理行使业务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能。
黄台分理处代表山东电力燃料公司与厂以轨道衡、皮带称为计量交接点,以入厂煤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在燃料验收交接过程中,电厂负责监督。
设立分理处后,煤炭采购、结算由山东电力燃料公司集中办理。省电力局在《山东电力燃料管理体制改革决定》中规定:
“山东电力燃料公司为山东电力惟一的燃料采购供应商”,“各电厂负有在燃料供应紧张时大力协助燃料公司采购煤炭的义务,但无脱离燃料公司自行采购煤炭的权利”。
1997年7月14日,根据省电力局燃综[1997]70号文,决定撤消山东电力燃料公司黄台分理处,成立山东电力燃料公司黄台运行分公司。原黄台分理处业务和黄台发电厂燃料运行由黄台运行分公司负责管理。并将煤炭管理从入厂扩展到入炉,以原煤仓入口作为山东电力燃料公司与黄台发电厂的分界交割点。
黄台运行分公司负责到厂煤的接卸、计量、取制化工作,负责燃料的收、耗、存及各种化验结果的统计,负责结算铁路运杂费和与车站关系的协调;另外,还负责煤炭的掺合搭配及输送工作。黄台分公司设煤管、运行两个专业,负责来煤统计、计划上报、量质验收、煤场管理、运行管理。
省电力局燃料公司黄台运行分公司服从厂生产调度和安全管理,按要求组织上煤,以满足黄台发电厂生产的需要。
附:燃料管理全过程示意图3-7。
图 3-7 燃料全过程管理示意图
262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志
一 燃料计划
燃料计划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订货、分配。建厂以来,燃料供应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订货、统一分配、统一调度。
1 燃料计划编制的依据。 (1)次年发电量、供热量计划; (2)当年上半年实际完成的标准煤耗量、供热标准煤耗量、入炉煤平均低位发热量; (3)库存煤量和预计年末库存量; (4)运耗、存耗; (5)新机组试运需要量。 另外,编制燃料计划还根据锅炉设计煤种、经济适用、方便调运、就地就近原则进行。
2 计划的编报程序燃料计划分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年度计划由生技部门根据次年发电量、供热量、发电煤耗率为依据,编制次年用煤计划量,于每年 7 月 20日转交燃料分场(公司);燃料分场(公司)根据实际入炉煤量、运输损耗及合理库存增减量,提出正式燃料需用计划,经分管厂长审核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电力局燃电处(燃料公司)。省电力局下达月燃料计划。
因资源不足,国家分配的燃料计划缺口(欠供、欠运、超发电量所增燃料)由省补煤、煤换电和自购煤(油)解决,具体数量由省电力局统一平衡下达。
燃料的月度计划需要调整时,于每季度前一个月将燃料需用量报省电力局燃电处(燃料公司)。
1996年山东电力燃料公司在黄台发电厂设立分理处以后,燃料计划的编制由省局燃料公司负责。
二 燃料运输黄台发电厂燃料的运输方式主要是火车运输。铁路专用线系接于厂西三公里处胶济铁路上的黄台火车站,进厂的运煤列车采用整车牵引的方法,由铁道部的机车全面负责运输。
建厂初期,煤场建成高度为2.5米的卸煤栈台两条,长度均为240米。1964年,根据水利电力部华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在卸煤栈台北侧 17.5米处又建调车线一条,长度为1.3公里,卸煤线建成卸煤栈台形
式,并置于运载桥悬臂吊车抓取范围以内,必要时亦可卸煤,以节省调车费用。
1964年,根据华北电力设计院的设计,建成260米长的运载桥轨道,用以安装运载桥吊,并于1966年3月和1973年5月分别将3号桥吊和2号桥吊安装并投入运行。在填平补齐工程中,又相继安装了2台单侧螺旋卸煤机。卸煤设备的增加改变了建厂初以人工为主的卸煤方式。
四期扩建工程将两条卸车栈台分别延长至380米,可停放54节煤车。与此同时,又增设运载桥吊1台。至此,卸车总能力可达1700吨/时。
1987年,五期扩建工程的输煤系统与前四期输煤系统脱离,卸车线建在原燃煤系统1号煤场南侧。新建卸煤装置为双股道双皮带地下卸煤沟,卸煤沟有效长度为190米,一次可卸 13节车皮。卸煤机械为3 台 LX - 13.5 型桥型双绞龙卸煤机,每台出力为400吨/时,六期扩建工程时又增设1台同型号双绞龙卸煤机,使该系统最大卸车能力可达1600吨/时。
1990年前后,煤炭供应出现全国性紧张,按定货计划的分配量减少,在价格放开的市场经济形势下,为保证发电需要,只好采用自购方法,多半到地方小煤窑寻找货源,因而汽车运煤量骤增,年进煤量可达100万吨。为解决汽车卸煤困难,在扩建3号煤场时,对汽车通道和汽车卸煤场地及设施进行修建,在2号、3号煤场之间建长100米,宽25米的混凝土地面;在3号煤场东端,自北向南设地下煤斗、地下走廊和汽车转运站,内设带式输送机1台,以把来煤送往3号储煤场;并在厂西北门设汽车地264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志中衡为煤车检斤。
三燃料验收燃料验收工作,是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
量验收外,还要在入炉前进行计量。计量设备为4台 ICST/4210 型电子皮带称。为加强对入炉煤的管理,确保入炉煤量的准确性,相继建立《电子皮带称管理制度》、《电子皮带称定期维护校验制度》。
2 燃料质的验收1 燃料量的验收燃料运输方式有两种:一是火车运输,二是汽车运输。火车运输由各矿点将煤发往济南黄台车站,经燃料分场轨道衡计量后进厂;汽车运输是将煤经地中衡过磅后进厂。
1990年以前,燃煤数量的验收是采用人工称量法进行,即对车皮进行检斤计量,由煤管员通过对每车煤体积的计量,测算出煤的数量。
1990年,为加强检斤计量的准确性,在厂西大门铁路专线处安置电子轨道衡(100吨)1台。1998 年底,在轨道衡安装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并与原计量用微机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全封闭网络传送。为完善轨道衡的计量工作,先后制订《轨道衡工作细则》、《轨道衡值班工作制度》《轨道衡交接班制度》,以保证数据传送准确、规范、及时。
汽车运煤的计量与材料科共用1台设置在厂区的地中衡。之后,由于煤源和运输方式的变化,汽车运煤量增加,在扩建3号煤场时,在厂西大门进口处安置地中衡(50吨)2台,用以计量汽车运煤数量。
1993年5月,为确保地中衡计量的规范、准确,制订了《地中衡工作细则》《地中衡岗位责任制》《地中衡交接班制度》及《关于汽运煤进厂的规定》。
进厂燃煤通过轨道衡和地中衡对其数燃煤的质量验收分入厂煤验收和入炉煤验收两步进行。
入厂煤的质量验收首先核对矿别、品种,然后采集煤样,按《国标》、《部标》规定制样,筛分、掺合、缩分。同时,还对入厂煤进行灰分、水分、挥发分、发热量化验。另外,对入炉煤亦要按要求进行采样、制样、化验,把好质量关。
自1990年9月轨道衡安装运行以来,对燃料量和质的验收工作制订一系列详细完善的措施,对入厂煤和入炉煤一批不漏地检验验收,对燃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原始数据登记,为对外索赔和服务生产提供确切的依据。
四 燃料储存黄台发电厂日耗煤量约8000吨左右。
输煤系统有两套:1号输煤系统为1至6号机组供煤,2号输煤系统为7号和8号机组供煤。
输煤系统设有三个储煤场、两个干煤棚和一个卸煤沟。1号输煤系统由1号储煤场和1号输煤系统干煤棚储煤;1号储煤场有卸煤栈台两条,长760米,54个货位;储煤场长380米,宽31.5米,储煤量为72000吨;干煤棚面积为3250平米,储煤量 7000吨。2号输煤系统由2号、3号储煤场及2号输煤系统干煤棚和卸煤沟储煤;2号输煤系统的卸煤沟为双轨双皮带卸煤沟,长 192米,26个货位,储煤7000吨;2号储煤场包括#2系统干煤棚长210米,宽50米,堆高10米,储煤量为48000吨;2号输煤系统干煤棚长 50 米,宽60米,高27米,储煤量为12000吨。3号储煤场长192米,宽50米,堆高10米,储煤 55000吨;两套输煤系统设计总储煤量为201000吨,但是由于#2系统存煤设备的高度提升不到设计水平,再加上增加挡煤墙后,煤场的宽度变窄,现两个系统的总存煤实际为 13 万吨。
1999年,为防止煤炭随雨水流失,三个储煤场四周修建了挡煤墙。煤场设备共有22台。1号输煤系统有卸煤机2台,卸煤吊3台,上煤机2台;2号输煤系统有卸煤机4
台,堆取料机2台,推煤机8台。输煤皮带分甲乙两路布置,1号输煤系统18条皮带,2号输煤系统 20 条皮带。2号输煤系统3号甲皮带和1号输煤系统1号乙皮带相连接,2号输煤系统可向1号输煤系统供煤。
输煤系统采用强电集中控制方式,在集控室内可进行煤场设备以外的系统设备的远方操作。另外,输煤系统还安装 BD -DMT多媒体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六十年代末,根据上级指示和国家能源政策,在山东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为保证安全发电,黄台发电厂燃油工程立项,1972年燃油工程竣工,1973年8月开始烧油。1975 年煤炭供应情况好转,5月又改为烧煤,燃油系统予以保留。用于锅炉点火的储罐共5个:容量300吨的两个,容量1000 吨的3个。
燃料管理火力发电厂在整个生产中,燃料成本约占总生产成本的70%-80%,因而,加强煤炭管理不仅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燃料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编制、资源落实、催交催运、车辆调度、检质检斤,煤场管理、统计结算等。
1989年3月以前,燃料管理工作由燃料分场的煤管组负责。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9年4月,成立燃料管理科,进一步加强煤炭管理工作。
1996年8月,山东电力燃料公司在黄台发电厂设立黄台分理处,负责黄台发电厂燃料分场煤管业务。分理处是省电力局燃料公司派驻的代表机构,负责入厂燃料数量、质量的验收及与电厂的并接。它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通过完成入厂煤的验收,行使对分理处的内部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代表山东电力燃料公司对电厂入炉煤管理行使业务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能。
黄台分理处代表山东电力燃料公司与厂以轨道衡、皮带称为计量交接点,以入厂煤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在燃料验收交接过程中,电厂负责监督。
设立分理处后,煤炭采购、结算由山东电力燃料公司集中办理。省电力局在《山东电力燃料管理体制改革决定》中规定:
“山东电力燃料公司为山东电力惟一的燃料采购供应商”,“各电厂负有在燃料供应紧张时大力协助燃料公司采购煤炭的义务,但无脱离燃料公司自行采购煤炭的权利”。
1997年7月14日,根据省电力局燃综[1997]70号文,决定撤消山东电力燃料公司黄台分理处,成立山东电力燃料公司黄台运行分公司。原黄台分理处业务和黄台发电厂燃料运行由黄台运行分公司负责管理。并将煤炭管理从入厂扩展到入炉,以原煤仓入口作为山东电力燃料公司与黄台发电厂的分界交割点。
黄台运行分公司负责到厂煤的接卸、计量、取制化工作,负责燃料的收、耗、存及各种化验结果的统计,负责结算铁路运杂费和与车站关系的协调;另外,还负责煤炭的掺合搭配及输送工作。黄台分公司设煤管、运行两个专业,负责来煤统计、计划上报、量质验收、煤场管理、运行管理。
省电力局燃料公司黄台运行分公司服从厂生产调度和安全管理,按要求组织上煤,以满足黄台发电厂生产的需要。
附:燃料管理全过程示意图3-7。
图 3-7 燃料全过程管理示意图
262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志
一 燃料计划
燃料计划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订货、分配。建厂以来,燃料供应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订货、统一分配、统一调度。
1 燃料计划编制的依据。 (1)次年发电量、供热量计划; (2)当年上半年实际完成的标准煤耗量、供热标准煤耗量、入炉煤平均低位发热量; (3)库存煤量和预计年末库存量; (4)运耗、存耗; (5)新机组试运需要量。 另外,编制燃料计划还根据锅炉设计煤种、经济适用、方便调运、就地就近原则进行。
2 计划的编报程序燃料计划分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年度计划由生技部门根据次年发电量、供热量、发电煤耗率为依据,编制次年用煤计划量,于每年 7 月 20日转交燃料分场(公司);燃料分场(公司)根据实际入炉煤量、运输损耗及合理库存增减量,提出正式燃料需用计划,经分管厂长审核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电力局燃电处(燃料公司)。省电力局下达月燃料计划。
因资源不足,国家分配的燃料计划缺口(欠供、欠运、超发电量所增燃料)由省补煤、煤换电和自购煤(油)解决,具体数量由省电力局统一平衡下达。
燃料的月度计划需要调整时,于每季度前一个月将燃料需用量报省电力局燃电处(燃料公司)。
1996年山东电力燃料公司在黄台发电厂设立分理处以后,燃料计划的编制由省局燃料公司负责。
二 燃料运输黄台发电厂燃料的运输方式主要是火车运输。铁路专用线系接于厂西三公里处胶济铁路上的黄台火车站,进厂的运煤列车采用整车牵引的方法,由铁道部的机车全面负责运输。
建厂初期,煤场建成高度为2.5米的卸煤栈台两条,长度均为240米。1964年,根据水利电力部华北电力设计院设计,在卸煤栈台北侧 17.5米处又建调车线一条,长度为1.3公里,卸煤线建成卸煤栈台形
式,并置于运载桥悬臂吊车抓取范围以内,必要时亦可卸煤,以节省调车费用。
1964年,根据华北电力设计院的设计,建成260米长的运载桥轨道,用以安装运载桥吊,并于1966年3月和1973年5月分别将3号桥吊和2号桥吊安装并投入运行。在填平补齐工程中,又相继安装了2台单侧螺旋卸煤机。卸煤设备的增加改变了建厂初以人工为主的卸煤方式。
四期扩建工程将两条卸车栈台分别延长至380米,可停放54节煤车。与此同时,又增设运载桥吊1台。至此,卸车总能力可达1700吨/时。
1987年,五期扩建工程的输煤系统与前四期输煤系统脱离,卸车线建在原燃煤系统1号煤场南侧。新建卸煤装置为双股道双皮带地下卸煤沟,卸煤沟有效长度为190米,一次可卸 13节车皮。卸煤机械为3 台 LX - 13.5 型桥型双绞龙卸煤机,每台出力为400吨/时,六期扩建工程时又增设1台同型号双绞龙卸煤机,使该系统最大卸车能力可达1600吨/时。
1990年前后,煤炭供应出现全国性紧张,按定货计划的分配量减少,在价格放开的市场经济形势下,为保证发电需要,只好采用自购方法,多半到地方小煤窑寻找货源,因而汽车运煤量骤增,年进煤量可达100万吨。为解决汽车卸煤困难,在扩建3号煤场时,对汽车通道和汽车卸煤场地及设施进行修建,在2号、3号煤场之间建长100米,宽25米的混凝土地面;在3号煤场东端,自北向南设地下煤斗、地下走廊和汽车转运站,内设带式输送机1台,以把来煤送往3号储煤场;并在厂西北门设汽车地264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志中衡为煤车检斤。
三燃料验收燃料验收工作,是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
量验收外,还要在入炉前进行计量。计量设备为4台 ICST/4210 型电子皮带称。为加强对入炉煤的管理,确保入炉煤量的准确性,相继建立《电子皮带称管理制度》、《电子皮带称定期维护校验制度》。
2 燃料质的验收1 燃料量的验收燃料运输方式有两种:一是火车运输,二是汽车运输。火车运输由各矿点将煤发往济南黄台车站,经燃料分场轨道衡计量后进厂;汽车运输是将煤经地中衡过磅后进厂。
1990年以前,燃煤数量的验收是采用人工称量法进行,即对车皮进行检斤计量,由煤管员通过对每车煤体积的计量,测算出煤的数量。
1990年,为加强检斤计量的准确性,在厂西大门铁路专线处安置电子轨道衡(100吨)1台。1998 年底,在轨道衡安装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并与原计量用微机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全封闭网络传送。为完善轨道衡的计量工作,先后制订《轨道衡工作细则》、《轨道衡值班工作制度》《轨道衡交接班制度》,以保证数据传送准确、规范、及时。
汽车运煤的计量与材料科共用1台设置在厂区的地中衡。之后,由于煤源和运输方式的变化,汽车运煤量增加,在扩建3号煤场时,在厂西大门进口处安置地中衡(50吨)2台,用以计量汽车运煤数量。
1993年5月,为确保地中衡计量的规范、准确,制订了《地中衡工作细则》《地中衡岗位责任制》《地中衡交接班制度》及《关于汽运煤进厂的规定》。
进厂燃煤通过轨道衡和地中衡对其数燃煤的质量验收分入厂煤验收和入炉煤验收两步进行。
入厂煤的质量验收首先核对矿别、品种,然后采集煤样,按《国标》、《部标》规定制样,筛分、掺合、缩分。同时,还对入厂煤进行灰分、水分、挥发分、发热量化验。另外,对入炉煤亦要按要求进行采样、制样、化验,把好质量关。
自1990年9月轨道衡安装运行以来,对燃料量和质的验收工作制订一系列详细完善的措施,对入厂煤和入炉煤一批不漏地检验验收,对燃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原始数据登记,为对外索赔和服务生产提供确切的依据。
四 燃料储存黄台发电厂日耗煤量约8000吨左右。
输煤系统有两套:1号输煤系统为1至6号机组供煤,2号输煤系统为7号和8号机组供煤。
输煤系统设有三个储煤场、两个干煤棚和一个卸煤沟。1号输煤系统由1号储煤场和1号输煤系统干煤棚储煤;1号储煤场有卸煤栈台两条,长760米,54个货位;储煤场长380米,宽31.5米,储煤量为72000吨;干煤棚面积为3250平米,储煤量 7000吨。2号输煤系统由2号、3号储煤场及2号输煤系统干煤棚和卸煤沟储煤;2号输煤系统的卸煤沟为双轨双皮带卸煤沟,长 192米,26个货位,储煤7000吨;2号储煤场包括#2系统干煤棚长210米,宽50米,堆高10米,储煤量为48000吨;2号输煤系统干煤棚长 50 米,宽60米,高27米,储煤量为12000吨。3号储煤场长192米,宽50米,堆高10米,储煤 55000吨;两套输煤系统设计总储煤量为201000吨,但是由于#2系统存煤设备的高度提升不到设计水平,再加上增加挡煤墙后,煤场的宽度变窄,现两个系统的总存煤实际为 13 万吨。
1999年,为防止煤炭随雨水流失,三个储煤场四周修建了挡煤墙。煤场设备共有22台。1号输煤系统有卸煤机2台,卸煤吊3台,上煤机2台;2号输煤系统有卸煤机4
台,堆取料机2台,推煤机8台。输煤皮带分甲乙两路布置,1号输煤系统18条皮带,2号输煤系统 20 条皮带。2号输煤系统3号甲皮带和1号输煤系统1号乙皮带相连接,2号输煤系统可向1号输煤系统供煤。
输煤系统采用强电集中控制方式,在集控室内可进行煤场设备以外的系统设备的远方操作。另外,输煤系统还安装 BD -DMT多媒体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六十年代末,根据上级指示和国家能源政策,在山东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为保证安全发电,黄台发电厂燃油工程立项,1972年燃油工程竣工,1973年8月开始烧油。1975 年煤炭供应情况好转,5月又改为烧煤,燃油系统予以保留。用于锅炉点火的储罐共5个:容量300吨的两个,容量1000 吨的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