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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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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台电厂扩建三十万千瓦机组设计任务书的批复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计燃[1983]494号你部(83)水电计字第6号文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黄台电厂扩建一台三十万千瓦机组,主机设计分别由四川东方锅炉厂、东方汽轮机厂、东方电机厂提供;年需原煤九十万吨,由山西西山煤矿供应。

请结合该厂现有条件努力节约工程投资。

关于工程进度,在年度计划中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印)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10:

关于表彰在重点火电厂治理整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十二个电厂的决定能源电[1992]101号有关电管局、电力局,有关发电厂:

为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制定的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和李鹏总理关于对一批主力火力发电厂进行治理整顿的指示。部于一九八九年决定在二十七个骨干火电厂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三年来,在治理整顿指导组帮助下,各厂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强化了基础管理,大幅度提高了设备健康水平,使发电量稳步增加,供电煤耗下降,初步实现稳定生产,基本上达到了治理整顿的目标。部决定,对在治理整顿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主要生产指标和文明生产状况达到同型机组较好水平,一九九一年来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锦州、邢台、富拉尔基、姚孟、黄台、九江、徐州、镇海、秦岭、大武口、重庆、永安十二个发电厂予以表彰,并建议各局给予一次性奖励。

今后各治理整顿厂的工作应全面纳入“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的轨道,在继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加強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和全体职工素质,深化改革,提高“双效”,努力创建一流的社会主义火电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印)一九九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11:

关于表彰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