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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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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期,胶州邮、电两局均无自办职工食堂。

自 1951 年始在城内旧驴市街 18 号设置职工伙房;占用房屋 3 间,配备炊事员 3 名,有 30 余名邮电职工就餐,实行“团包伙”。1952 年 9 月,职工工资待遇由供给制改为薪金制,原“包伙制”废止。

1970 年邮、电分设二局。电信局在今广州北路 26 号(电信院)内设立职工食堂,房屋 3 间,炊事员 2 名。1973 年二局合并,原电信局职工食堂停办合并邮政局职工食堂,并于今广州南路 2 号院内设职工食堂,有房屋 5 间,配备炊事员 2 人,生活管理员 1 人。

1984 年职工食堂迁入新建转运楼开办,职工食堂配备了合面机、馒头机、电烤箱、电冰箱等机械设备,现在的职工食堂拥有餐厅和炊事间 170. 38 平方米,餐厅内配装了吊扇、电风扇、改善了职工就餐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

职工食堂炊、管人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炊事用具机械设备等购置费用全部由局负担。为保障职工的饮食卫生,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炊事人员每年进行 1 次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调离治疗,职工食堂每月制定改善生活计划,食堂帐目日清月结,每季张贴公布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