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发展概貌 资料库:胶州邮电志 章节:电信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6/article/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6/article/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887年8月24日(清光绪十三年七月六日),清政府应山东巡抚张曜“议由掖县沙河展设电线直达胶州以期军报灵通”之奏请后,架设胶州电报线路。电报线路由沙河掖字2178号杆接线起,经平度州境至胶州塔埠头海口,全长81公里,费银1万两。沙河建房屋3间,设机器3付,一通济南、一通胶州、一通烟台。胶州城东门外租屋设局,装机2付,一通沙河,一通塔埠头海口(塔埠头炮台未筑,暂不设局)。沙河至胶州电报线专为海防而设,称为官线。

1893年,海口炮台改建于青岛,电报线路由胶州延至青岛。青岛设电报房,属胶州电报局领导。1906年至1907年,潍县至胶州沿胶济铁路线架设电报线路,胶州对外电报线路除至青岛、沙河、烟台线外,又增加至高密、潍县、济南线。1913年胶州电报局定为二等乙级局。

1914年日本占据青岛·口军事期间禁止青岛电报局对外通报,胶县电报局曾为青岛电报局拍发和抄收电报。直至1918年11月1日签订《胶州湾及胶济铁路之中日两国邮电事务处理办法之细则及附节文书》青岛电报始恢复对外通报。

1920 年,日本人沿胶济铁路架设长途电话线路,计12号铜线两条报话共用,并在胶县火车站设立胶县电信办事处。1923年1月胶济长话干线由我交通部收回,日本人在胶设立的电信办事处亦由胶县电报局接收。

1938年1月,日军再次侵占胶县城,占据电报局。8月,日伪在北平成立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成立华北电电青岛电报电话总局。改胶电报局为胶电报电话局,隶属青岛总局,主要负责人概由日本人担任。1945年9月3日,日本宣布投降后。12月,国民政府交通部接收日伪青岛通信局,成立青岛电信局。1946年1月26日,青岛电信局派报务员徐悌之接收胶电报电话局,成立胶县电信局。同年11月1日起,降为胶县电信营业处。1947年1月1日起恢复胶县电信局建置。受青岛电信局指挥督导。在此期间,由于战事频繁,长途电路时常阻断,业务清闲。

1947年11月21日,人民解放军解放胶城。1949年7月,青岛电信局派员至胶,成立邮电部胶县电信局,迁局置城内铁市街。9月6日电信业务恢复营业。10月22日与青岛恢复人工有线电路。1951年3月邮、电两局合并成立邮电部胶县邮电局。1971年局址迁至胜利路106号(今广州北路26号)。胶县县内办理电报业务的有营业室1处,乡镇邮电支局 15 处。乡镇邮电支局收受电报后,话传至县局报房。

来报投送:1887年胶州电报通信初创时,专为军事通讯而设。之后对公众开放,报量甚少,不专设送报员。

1934年增办邮转电报和专送电报业务。凡专送电报收报人在5华里至60华里内,按路程远近收取专力费,此规定至1938年止。

1949年后,电报业务量渐增,设专职送报员1人,投递城区所属范围内的电报。农村电报话传至支局(所),由支局(所)职工负责投送。1959年农村电报(包括城区3华里以外的农村电报)改为邮转电报。1970年邮电分设后,农村电报的投送,由电信局交邮政局按挂号信件投递。1984年9月起,农村电报实行专送制度,雇用专职报员,由收报人按里程交付专送费,作为送报人员的报酬。至1990年全市共雇用专职送报员22名。

市区电报投送按邮电部对电报投送时限要求,做到1-3级电报、4级电报中的国内公益、政务新闻电报和遇有急救,接车、病危等紧急内容的国内普通电报,以及国际政务、新闻、普通电报和港澳电报昼夜投送。其余4级电报和国际书信电报夜间停止投送,停送时间为21时至次日晨7时。除以上规定外,其他农村支局(所)电报送时间为18时至次日晨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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