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邮政业务 资料库:胶州邮电志 章节:邮政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5/article/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jiaozhou-posts/section/5/article/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业务种类国内业务 1899 年(清光绪二十五年)胶州邮政局经办的业务有国内平信、明信片、挂号函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货样、包裹、保险包裹、代卖货主收价、汇兑等业务。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明信片已分单、双两种,开办邮件存局候领、转寄、撤回等业务。胶州邮局为通达火车之局,收寄包裹每件重量限重至22磅,长、宽、厚不超过2尺(不通火车、轮船之局重限6磅,长、宽、厚不超过1尺)。汇兑与通火车、轮船之局往来限银元 50元;与不通火车、轮船之局往来限银元10元。后又开办立券及总包新闻纸、快递挂号等业务。以上经办各类业务计量单位按英磅(1英磅合华12两,1英两合华7钱5分,1英钱合华7分5厘)。1910年(清宣统二年),计量单位改用公分,平信初重由英制5钱(约15公分)改为20公分。胶州邮政局下辖各代办所经办除保险、代卖货主收价、汇兑、快递挂号等以外各项邮政业务。
1912年中华邮政建立后,胶县邮局(1913年胶州裁州为县)除继续经办以上各种业务外,又先后开办商务传单、保险信函、代售印花税票、军事邮递、邮转电报、邮政储金、盲人文件、航空邮件,邮政认知证、代订刊物、代购书籍、平快邮件、简易人寿保险、小包邮件、代征所得税等15项业务。日伪时期1938年后,开办中日汇票、有奖储蓄等业务。1947年开办报值挂号业务。
1943年胶县战时邮局处于游击战争状态,只开办寄往解放区的平信、公文、挂号、报刊、宣传品等5项业务。1946年增办寄往解放区的汇兑、包裹业务。包裹限重5公斤,汇兑资费按5%收取。至1947年底,胶县战时邮局共开办了稿件、印刷品、平信、贸易契、政治商务传单、新闻纸类、挂号信函、汇兑、欠资、回执,包裹等11项邮政业务。其中包裹业务又分为普通包裹、小件包裹、保价包裹、保价小包、超额包裹等5种。
1949年后,各项邮政业务迅速恢复和发展,邮件收寄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胶县邮政局恢复的业务有平信、明信片、印刷品、挂号邮件、快递函件、包裹、小包邮件、贸易契、代收货价、盲人文件、代办印花税票、代订代销报刊、代付稿费、汇兑等14项邮政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有了明确的分工,以办理个人汇兑为主。1951年增办代贴广告、代办征询业务。
1953 年通过纠正业务经营中的偏向,先后停办了快递业务、代贴广告、代办征询、代办印花税票等项业务。1955年停办私人代收货价业务。1957年9月1日,军事邮件寄递移交邮局办理,解放军战士寄递平信免费。
邮政汇兑业务的处理程序1955年由用普通汇票开发单式,三联汇票改为二联竖写并按金额大小剪格式。1959年又改“票汇”为“信汇”,每笔汇款限额1000元。1963年调整限额为300元。
1962年包裹业务的处理程序由使用三联包裹详情单,改用单联包邮寄详情单,另开二联收费收据。
1965年实行信封式汇款通知单,代套寄发。
1966 年邮寄毛泽东著作(含诗词、语录)免费寄递,并按挂号邮件处理,按轻物品随信收寄,加盖“毛”戳记。1969年改按印刷品收费邮寄。1969年4月1日,解放军战士寄递平信实行收费,但予以优先传递。
1978 年开办商品包裹收寄业务。1980年开办乙类保价包裹业务,10月汇款取消限额,次年8月重订汇款限额每笔最高5000元。1981年4月起,恢复邮政回执业务,按挂号手续处理,资费调整为每件 2 角,恢复双挂号业务,并开办明信片业务。
1984 年 10 月 1 日起解放军义务兵恢复免费邮寄平信。
1988 年 4 月,开办邮政快件业务。
1986 年 10 月 20 日,胶县邮电局正式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业务种类分为定期储蓄、活期储蓄 2 种。定期分为零存整取、定期整取、定期定额等项,开办当日即发展储户 516 户,收储现金 8.91 万元。至年底,储蓄用户发展至 1029 户,储蓄余额 24.72 万元。1988 年底胶州市邮电局共有储户 89420 户,储蓄余额达 286.02 万元。1990 年储蓄余额达 1160 万元,营房支局突破百万元。
1987 年 5 月 10 日,青岛市邮电局举办第一期电话有奖邮政储蓄,胶州市邮电局发售储蓄存单 3.5 万张,收储现金 70 万元;同年 12 月举办第二期,出售存单 10 万张,收储现金 200 万元;1988 年 5 月举办第三期,出售存单 3 万张,收储现金 70 万元。
国际业务 自 1978 年开放改革以来,国际邮政业务由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归国侨胞、港澳、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家乡亲朋之往来通信,业务发展较快,进出口平信显著增加。平常函件 1985 年出口 3986 件,进口 3320 件,1987 年有所下降,1989 年国内虽有动乱,但国际平常函件仍呈猛增趋势,出口 4271 件,进口达 7035 件,至 1990 年,出口为 4096 件,进口函件较上年大幅度下降。国际寻常信函可寄往世界各国或地区。
挂号函件 1985 年有 27 件,至 1987 年增至 112 件,自 1988 年后降至 2 件,至 1990 年为零,近年来国际通信邮政寻常函件业务大增,国际电话使用方便,利用给据邮件的用户越来越少。
胶州市国际邮件平信、挂号函件数量表
| 种类 | 年份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
|---|---|---|---|---|---|---|---|---|
| 数量 | 方向 | |||||||
| 平常函件 | 出 | 出口 | 2986 | 2407 | 1322 | 1985 | 4271 | 4096 |
| 进口 | 3320 | 2085 | 1498 | 4136 | 7035 | 4189 | ||
| 挂号函件 | 口 | 出口 | 27 | 87 | 112 | 2 | 6 | — |
| 进口 | 41 | 60 | 39 | 150 | 39 | 18 | ||
1899 年大清邮政第一次颁布的《大清邮政章程》及寄费清单中,邮资分为 8 资;第 1 资中国境内蒙古、新疆省以外各行省邮局就地投送界内(即本埠资费);2 资以上各行省邮局互寄;3 资中国境内蒙古、新疆省邮局就地投送界内;4 资以上两省邮局互寄;5 资以上两省与其他各省互寄;6 资寄邮联各国;7 资寄日本、朝鲜、旅大日本租借地;8 资香港、刘公岛(英国租借地)、澳门,收费用银元、角、分。平信每重 1 英两的 1/4收2分,重1/2英两收4分,第1、2资相同。明信片单面1分,双面2分,第1、2资相同。新闻纸重2英两以内,第1、2资分别为0.5分、1分。印刷物、贸易契、书籍及货样重3英两以内,第1资、第2资分别为1分、2分。挂号执据每件第1、2资均5分。包裹重1英磅以内,第1、2资分别为1角、15分,汇款每银元1元,第1、2资均2分。保险费按保险包裹估价值1%收费。代卖货主收价按货估价值2%收费。
1910年邮件重量公分计量后,平信每重20公分,第1、2资分别为1分、3分。其他各类邮件限重及资费都进行了调整变化。
1912年中华邮政建立后,邮资仍分8资。新开办的业务商务传单限50张以内,除定有资费标准外,另加收印刷物邮资。瞽者文件与印刷资费相同。挂号按单、双收取平信资费外,另加收挂号费(双挂号加倍)。快递函件另收快件递费。汇款则按规定汇费的起算标准,要“发银回贴”者,另收手续费。
1935年5月,全国统一各省互寄资费标准,邮资改为5资,取消原第3、4、5资。1937年 12 月汇兑资费调整为现额汇票按6.5%计费。1938年邮资改分6资:第1资本局就地投递;第2资各省互寄;第3资邮联各国;第4寄日本、朝鲜、台湾、旅大;第5资香港、澳门;第6资满州。
自1940年至1945年12月间,邮资急剧增长,五年间曾有6次增加邮资,仅 1945 年一年内就增加邮资3次。一封信由1936年的5分至1948年增至15000元,寄发一封平信要粘贴几十张邮票。1941年汇兑资费小额汇票按6.4%,其他汇票按4.8%计费。同年7月规定对电汇汇款除收取汇费外,每笔20字以内加收电报费20万元,超限每字加收2万元,附言每字4万元。
1943 年胶县战时邮局经办邮政业务的邮资最初按《山东省解放区各类邮件资费表》标准计费。1947年修订资费标准,计费邮件由5类增为9类。规定信函、公文每重1市两计费5元;书籍印刷品每重半市斤计费5元;宣传品、报纸每重1市斤计费5元;挂号及回执每件1元。邮寄包裹规定重量不得超限10市斤,小包邮件重量限重1市斤,普通包裹不超1市斤,计费 800元(北海币),1市斤以上每超市斤或零数加收400元;小包邮件每件1000元,保价包裹和小包除收普通资费外,另加收保价值的5%,汇费改按汇款额5%收取。
1949 年国内平信(20克)资费开始5元,因物价波动曾经4次调整,到11月25日增至400元。1950年1月1日调到500元(按小米12两价格为标准折算),3月11日又增至1000元,以后物价开始稳定,5月1日起降至800元,币制改革后折合新人民币8分。1990年7月19日,国内邮资平信由8分调至0.20元。
1950年7月,国内邮件资费分本埠、外埠2种。1958年1月1日起,邮电资费统一调整标准,国内互寄资费,印刷品包括定期出版物、事务文件(原贸易契包括新闻稿件,改称事务文件)每100克由0.025元调为0.03元;货样每50克0.04元改为0.03元,盲人文件由每 500克 0.06元改为每1000克0.02元。普通包裹资费按照主要代运邮件的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收运包裹的平均运价,酌加邮电部门内部处理费及应纳的税金来核定。以市、县为单位划分计费区域,规定包裹手续费5公斤以下2角,超过5公斤4角,快递小包及航空包裹,按普通包裹的150%计费;各类保价包裹,按包裹实值的1%收取保价64费,汇款汇费由原来的每张一律2角改为按汇款额的1%计费,每张最低1角。
1966年取消邮政业务附带费,包括各类邮件查询费,撤回邮件或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申请费,邮件专用信箱租金等,实行邮资总付制度,收寄大宗函件实行登记清单计费,加盖“邮资已付”戳记寄发,月底按登记清单一次性结算。汇兑开始收汇款通知单成本费(每张1分)。
1973 年,恢复邮政专用信箱管理费、国内邮件撤回或更改收件人姓名、地址申请费。
1979年,恢复国内包裹逾期保管费,每超期1天,每件收取5分。
1980年,开办乙类保价包裹收寄业务,此类保价包裹除收取普通资费外,另按包裹保价实值的1%收取保价费,并规定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者,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
1986年,电汇汇款由原来的每笔加收电报电汇费7角5分,改按每笔1元,附言以 20字为限,每字按0.07元计费,不收译费。
1988 年,快件信函,超重100克以下,每20克或其零数加收0.5元,续重 100 克至500克,每100克或其零数加收0.8元。同年7月1日起挂号信函每件加收附加费 0.20元,普刷每件1000克加收0.1元,不足1000克按1000克收取。
1990年7月1日,国内邮件资费进行调整,国内平信本埠0.10元,外埠 0.20元,明信片每件本埠0.10元,外埠0.15元;印刷品每100克或其零数本埠0.04元,外埠 0. 08元;盲人读物按水陆平常邮件寄递免费,挂号费每件0.30元;函件航空费每重10克或其零数0.05元;包裹处理费每件0.50元,其他查询费等有的也作了调整。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