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 群众报社及党政军各机关的关系》
一、邮局发行工作与群众报社及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关系:邮局整个发行工作接受群众
报社的领导(但整个发行系统归邮局建制与管理),各级党委宣传部应对同级邮局发行工作尽指导督促检查之责。
二、各级党委应通过党团加强对同级邮局政治上的领导。各级邮局之交通科(股)直接
受同级党委组织部的领导。
三、各级邮局和各级政府的关系:各级邮局干部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各级政府应负主
要责任,并经常检查。
十、山东战时邮务总局《关于邮务工作的有关规定(第一号)》直接发至各局站代办所中(1942年6月16日)一、总局最近接到财政处发下之战时邮票,已按数发至各专区局。自7月1日起使用,票样计分:1分、2分、5分、1毛的、5毛的共计五种。
二、购买邮票完全以北海银行票币为折扣标准,法币按九扣,其余杂币禁止使用。
三、各局站收寄邮件,应遵守战邮资费表上所规定者为收费标准。
四、各局站应将每日售出之邮票现款当时结清,分别存放,作为继续购换邮票用。
五、各局站自7月1日试行收寄包裹(不准将钞票附入)小额汇兑暂行缓办。特指定县
(一)模范战邮交通员
局以上及干线上主要站,始得办理包裹业务。办法另行规定。
六、为使各级邮务人员熟练业务,7月份发“战邮工作人员需知”供组织学习。
七、手续……(略)。
八、各局站收寄之新闻纸类,由出版机关于出版月初,将寄费先行交款,不贴邮票自由寄递。
九——十九、(略)。
二十、各机关之重要公文,可按单挂号手续寄递,不另收单挂号费,如要回执者,应交回执费1毛5分。
十一、胶东区战时邮政管理局通令(秘字第一号)
奉山东省交通总局第一号通令内开:“和平局面已实现,战时邮局组织因战时已过,一律改称中华邮政与各地城镇之中华邮局合并办公。省战邮总局,改为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胶东区战邮管理局改为胶东区邮政管理分局”。奉此,已于4月15日将战邮管理局取消,改为胶东区邮政管理分局。至于各县市战邮,则一律于令到后,取消战邮名义,改称××(他名或县名)邮局,所有印章,仰后一体颁发,并希转知所属知照为要!
此令
局 长 戴开文
副局长 张善堂
中华民国35年4月15日
套 群众报社及党政军各机关的关系》
一、邮局发行工作与群众报社及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关系:邮局整个发行工作接受群众
报社的领导(但整个发行系统归邮局建制与管理),各级党委宣传部应对同级邮局发行工作尽指导督促检查之责。
二、各级党委应通过党团加强对同级邮局政治上的领导。各级邮局之交通科(股)直接
受同级党委组织部的领导。
三、各级邮局和各级政府的关系:各级邮局干部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各级政府应负主
要责任,并经常检查。
十、山东战时邮务总局《关于邮务工作的有关规定(第一号)》直接发至各局站代办所中(1942年6月16日)一、总局最近接到财政处发下之战时邮票,已按数发至各专区局。自7月1日起使用,票样计分:1分、2分、5分、1毛的、5毛的共计五种。
二、购买邮票完全以北海银行票币为折扣标准,法币按九扣,其余杂币禁止使用。
三、各局站收寄邮件,应遵守战邮资费表上所规定者为收费标准。
四、各局站应将每日售出之邮票现款当时结清,分别存放,作为继续购换邮票用。
五、各局站自7月1日试行收寄包裹(不准将钞票附入)小额汇兑暂行缓办。特指定县
(一)模范战邮交通员
局以上及干线上主要站,始得办理包裹业务。办法另行规定。
六、为使各级邮务人员熟练业务,7月份发“战邮工作人员需知”供组织学习。
七、手续……(略)。
八、各局站收寄之新闻纸类,由出版机关于出版月初,将寄费先行交款,不贴邮票自由寄递。
九——十九、(略)。
二十、各机关之重要公文,可按单挂号手续寄递,不另收单挂号费,如要回执者,应交回执费1毛5分。
十一、胶东区战时邮政管理局通令(秘字第一号)
奉山东省交通总局第一号通令内开:“和平局面已实现,战时邮局组织因战时已过,一律改称中华邮政与各地城镇之中华邮局合并办公。省战邮总局,改为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胶东区战邮管理局改为胶东区邮政管理分局”。奉此,已于4月15日将战邮管理局取消,改为胶东区邮政管理分局。至于各县市战邮,则一律于令到后,取消战邮名义,改称××(他名或县名)邮局,所有印章,仰后一体颁发,并希转知所属知照为要!
此令
局 长 戴开文
副局长 张善堂
中华民国3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