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取事上限纪年自驿递通信始,追溯至公元1368年(明朝洪武初年),下限纪年
至 1990 年年底。为彰明因果,部分内容记叙延至撂笔时止。
二、本志编排按类分篇,篇下设章、节,辅以条目。篇前设序、凡例、概述;篇后设附录、
编后记。
三、本志以横向结构为主,横陈现状,纵述沿革。图、表随文。
四、本志采用的文字、数字、记量单位一律按国务院统一规定执行。
五、本志涉及的各项邮电资费,一律以当时币制为准。
六、本志纪年,建国前以公元纪年加注中国纪年;建国后以公元纪年编写。
七、本志地名一律使用当时名称,并夹注今地名。
八、本志用语体文。
目 录
一、本志取事上限纪年自驿递通信始,追溯至公元1368年(明朝洪武初年),下限纪年
至 1990 年年底。为彰明因果,部分内容记叙延至撂笔时止。
二、本志编排按类分篇,篇下设章、节,辅以条目。篇前设序、凡例、概述;篇后设附录、
编后记。
三、本志以横向结构为主,横陈现状,纵述沿革。图、表随文。
四、本志采用的文字、数字、记量单位一律按国务院统一规定执行。
五、本志涉及的各项邮电资费,一律以当时币制为准。
六、本志纪年,建国前以公元纪年加注中国纪年;建国后以公元纪年编写。
七、本志地名一律使用当时名称,并夹注今地名。
八、本志用语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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