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电报投递 资料库:冠县邮电志 章节:电信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uanxian-posts/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uanxian-posts/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uanxian-posts/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uanxian-posts/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uanxian-posts/section/6/article/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uanxian-posts/section/6/article/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4年冠县邮电局开办电报业务后,进口电报电话务员兼送,投送范围限于城内三关(北美、南美、东关)、四街(东街、西街、南街、北街)以及城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外农村则由乡邮投递员代送。1957年始,支局开办电报业务后,进口电报全部由投递员兼送,1963年按照规定市内电报投递范围为2.5公里,除此范围之外交投递员按挂号函件投送。

电报投递时限要求,一般为早6时至晚9点30分。但特急、加急、防空、天气、水情、军政等种类的电报必须昼夜不停。因为邮电企业属服务性质,电报投递为了保证质量也在不断改善服务。1973年县局给报房配备了1辆“轻骑”摩托车,因为电报投递任务由报务员兼送。县局报务员对内容紧急的电报,不断扩大投递范围,最远曾到20公里以外的村庄。

1975年报房始配备专职电报投递员。

1983年始县局和支局相继雇用临时工送报员,按路程远近向收报人收取“电报专送费”,由局方从专送费内按一

定比例提出费用发给送报员。同时规定按投送质量予以奖惩,以确保电报投递质量。至1997年底。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