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警察──聂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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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士兴(1954~1993),广饶县丁庄镇聂寨村人。1978年,从北镇农业学校毕
业后, 分配到广饶县陈官乡兽医站工作7年,多次受到上级表彰。1984年10月,
被选调到广饶县公安局陈官乡派出所;1990年任副所长,主持工作。1992年11月,
调任李鹊乡派出所所长。 9年间,聂士兴全心全意为乡亲服务,曾冒着生命危险
扑救油井大火;曾自己掏钱为失窃旅客买车票;曾经为从人贩子手里解救出来的
婴儿当“妈妈” ;曾历尽艰辛,解救出3名被拐卖妇女。他家境贫寒,却两袖清
风, 拒收现金4000多元,拒礼160多次。他主持陈官派出所工作期间,该所成为
全市第一个规范化建设的先进派出所,其经验在全市推广。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
句话是:“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这些吃‘皇粮’的人就是要为老百姓
办事。 ”1993年2月27日傍晚,聂士兴和同事驱车巡逻,发现一辆有盗窃油田物
资嫌疑的改装吉普车,在拦截贼车中被疯狂的歹徒驾车撞伤致死。聂士兴牺牲后,
中共广饶县委、东营市委相继命名其为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一
等功,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