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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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 2011年,全市共出生15607人,年末全市总人口1859596人,
全市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8.42‰、4.99‰、3.43‰,合法生
育率为98%,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9.5,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重点解决市属破
产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问题, 年内剩余市属破产企业
494名职工共410.7万元的补助金拨付到位。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技术服务
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落实到位,并适当提高优惠比例。在
城市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上,实行“一岗双责”模式。实施生育关怀行动,救
助独生子女死亡、病残家庭及困难基层计生工作者348户。人口信息共享平台6月
底建成,实现正常运转。东营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
基金会联合确定为山东省唯一的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积极开展创建幸
福家庭活动。
居民生活 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 2011年, 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
27343元,位列全省第三,比上年同期增长14.9%,增幅位列全省第四。其中,城
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69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8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2
%, 人均转移性收入5382元,同比增长10%。全年人均消费支出达17532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2788元,同比增长18.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3.9%,从支
出结构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增幅最大的是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增长56.2%、其次是医疗保健类支出增长30.8%,食品类支出增长幅度居第三位,
达22.1%,交通和通信类支出为17.8%,其它四大类增幅均在10%以下。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25.4元,增长19%。
其中, 工资性收入3732.1元,增长41.5%;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5430.1元,
增长4.9%; 财产性收入387.6元,增长6.8%;转移性收入475.6元,增长92.6%。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828.5元, 同比增长16.9%,消费结构日趋合
理。 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2049.8元,同比增长18.2%,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恩格尔系数) 为35.2%。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支出487.4元,同比增长62.3%,占生
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4%。 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843.15元,下降22.1%,
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4.5%。 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每百户拥有量分别为
81台、85台、25台,移动电话和彩色电视机每百户拥有量分别为178部、104台。
农村居民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1035.03元,同比增长49.3%,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
重为17.8%;文化教育及娱乐消费支出463.91元,同比增长11.7%,占生活消费支
出的比重为8%;医疗保健消费支出418.7 2元,同比增长20.5%,占生活消费支出
的比重为7.2%。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6.33平方米,同比增加2.22平方米。
劳动就业 2011年,东营市城镇新增就业4.02万人,其中再就业1.19万人,
安置困难群体就业0.23万人,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56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
1.86%,就业局势保持稳定。扶持企业稳定就业,落实第二轮降低失业保险50%缴
费费率和扩大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全市共降率减征失业保险费632万元;为
105家困难企业发放社会保险、 岗位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817万元,直接稳
定和促进就业1万多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亿元,
扶持创业0.99万人、 带动就业3.16万人。加强培训推动就业,投资1.3亿多元对
东营技师学院和职业学院进行改扩建和设施配套,两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校生
已近3万人; 新审批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4家,新建设县级公共实训基地2处,
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采取校企联合办班、订单式培训、政府购买培训
成果等方式,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全市
筹集就业资金2953万元,支出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补贴等各类补贴3044万
元,开展就业创业培训4.32万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
“全科医师培训”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和就业见习、岗位拓展、创业培训计划,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全市共接收1.47万名高校毕业生, 实现就业
1.34万人。援助困难群体就业,通过技能援助、岗位援助、社保补助和公益性岗
位托底安置等措施,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2万人、困难群体就业2066人。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品牌建设,东营区、利津县率先通过省首批基
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县区验收,全市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4.56万人。完善
市场体系服务就业,新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家,启动首家老年人才市场,
全市建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家、人力资源服务网站45个。通过开展“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招聘活动,为1.84万家(次)
企业、8.56万(人次)求职者提供服务。
社会保障 2011年,全市完善多险种发展、多层次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参保18.5万人、机关
事业单位参保6.1万人、 城乡居民参保76.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0.6万
人,失业保险参保1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6.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6.3万人,
各险种参保人数同步增加。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2.9万人,石油大学2.35
万名大学生全部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定企业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为特殊
群体补缴续保提供依据。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月人
均养老金由上年1372元上调到1544元,失业保险金由上年510元上调到600元,城
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120元上调到210元。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提高5个百分点, 大额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上调到30万元,基本医保封顶
额由4万元上调到10万元。 参保城镇居民根据医院级别,按甲乙两类药品项目提
高报销比例, 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0%。年内全市依法做出工伤认定1562起,受
理劳动能力鉴定775人次。 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省率先将城镇居
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合并实施,在国家和省试点政策基础上,增设缴费档次,增
加缴费补贴,提高养老金标准,对特殊群体给予特殊补助。年内全市城乡居民参
保率99%, 20.8万名60岁以上居民每人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出台
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解除3000多名职工的后顾之忧,解
决多年遗留的历史性问题。社保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规范基金预决算和监督管
理,组织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数据信息进
行查实核对,共查核离退休人员、遗属信息1.65万人。落实第二轮失业保险基金
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及降低缴费费率政策,降率减征失业保险费632万元,为105家
企业发放补贴2817万元, 直接稳定和促进就业1万多人。全市社保基金累计结余
43亿元,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社会救助 2011年以来,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360元(东营区、河口区)和33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提高
到410元(东营区、河口区)和38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位列全省第
一;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20元提高2060元,位居全省第二;农村五保标准
由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200元,位居全省第三;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农村
五保资金10949.48万元, 有效保障57921名城乡低保对象和3160名农村五保对象
的基本生活; 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得到民政部推广,成为全国136个试
点单位中15个示范单位之一;全市33处乡镇敬老幸福园有31处被评为省一级敬老
院;开展灾害、医疗、取暖等专项救助,累计下拨救灾资金725万元,投入100万
元完成25户灾民住房的恢复重建;下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165万元,解决城
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为符合条件的1867户城市低保家庭、2961户低保边缘
家庭,发放取暖救助金382.308万元;为707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自行返乡人员路
费10万余元,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物品1600余件,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
生活。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2011年,东营市综合福利院建成并投入使用。落实孤
儿保障制度,按照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的标准,保障313
名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开展福利企业认定61次,认定福利企业61家。全市设福
利彩票销售点350个,中福在线销售厅3家,福利彩票销售3.28亿元,筹集公益金
3000余万元。 慈善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募集善款854万元,
开展“情暖万家”、“康复就医”“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等救助项目,累
计发放慈善救助金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