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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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东营建市时,人口出生率高达14.8‰,总人口136.74万人。全市
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人口发展经历了几个曲折后,人口出生率逐步得到有效控制。1986年,随着国家照
顾生二胎政策的实施,全市人口出生率由低向高发展,持续上升。由1986年的13.6
‰, 发展到1989年的16.1‰,1990年又上升到21.8‰, 成为东营建市以来最高的年
份。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人口出生率达到11.94‰,人口进入缓慢增长
阶段。近年来,为平抑人口出生高峰,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口的
自然增长速度逐年下降。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的婚姻状况和生育观进一步发生转变,加之医疗卫生事业和物质条件的不断改
善,全市人口死亡率基本稳定,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低速增长阶段,
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趋于协调、 稳定发展。2008年,全市共出生15768人,年末全
市总人口18 39699人,全市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8.59‰、4.86
‰、3.73‰,合法生育率为98.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保
持在98%以上。
加强优生监护工作。通过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
干预“三大工程” ,全市优生监护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病残儿父母二胎优生监
护率达到100%, “四项病毒” 监测率达到95%以上。 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
3.33‰。
狠抓相关政策落实。对于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组织人员深
入基层对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抓好落
实。全市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得到兑现;全面落实了农村60周岁以上部分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制定出台了《东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细则》,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家庭的夫妻, 实行每人每月80~100元的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
补助金发放工作也有了很大进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
和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家庭的优惠政策。市政府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从
2008年开始到2020年, 每年拨付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
救助及精神慰藉,父母死亡伤残家庭及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大病救助,出生
缺陷干预项目,独女户家庭健康守护项目,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及已退出育龄期妇
女的生殖保健项目,爱心助孕及不孕不育症治疗项目,基层计生工作者关怀救助项
目,村居专职计生主任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保障了全市人口计
生事业健康发展。
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 东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985年的789元增加到2008年的19487.42元, 收入增长24.7倍,实现了从温饱到小
康的腾飞发展。2008年,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东营市经济增速有所放缓,
但城市居民收入仍呈现稳定增长的可喜局面。 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487.42元,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182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从收入构
成看,2008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增长呈现多元化格局。经营
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成为2008年居民增收的突出亮点,全年人均经营
性收入1106.44元,增长121.1%,为各项收入增幅之首。人均转移性收入3437.78元,
增长18.3%。人均财产性收入354.12元,增长49.6%。在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
支撑下,全市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消费结构日趋升级,
消费水平在2007年基础上继续较快增长。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416.19元,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409元, 增长14.2%。被调查的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五升三
降”格局。其中,食品、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同比上升,
升幅分别为21.0%、 30.5%、51.2%、11.3%和17.0%。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其他商品和服务同比下降, 降幅分别为4.3%、2.9%和11.9%。居民消费层次不断提
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家用电器、现代化交通通信工具等享受性消费越来越普
及。 年均百户居民拥有彩电126台、电冰箱119台、空调器145台、家用电脑77台、
摄像机14架、 移动电话185部、家用汽车20辆。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0。全市
城市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2.9平方米。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60.83元,同比增加
792.26元, 增长13.5%。 其中,工资性收入2096.59元,同比增加237.69元,增长
12.79%, 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30%,拉动农民收入增长4.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
庭经营纯收入4132.54元, 同比增加493.23元,增长13.55%,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38.5%,拉动农民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2%,与上年持平;财产
性收入为270.1元, 同比增加25.62元,增长10.48%;转移性收入为161.6元,同比
增加35.73元,增长28.39%。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160.37元,同比增
长7.16%, 消费结构日趋合理。其中,食品消费增加,消费质量有所提高。2008年
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1580.86元,同比增长10.3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
尔系数)为37%。农民的消费观念已由吃饱向吃好方向转变,消费结构向多元化、高
营养发展。 衣着支出增长较慢, 消费上新档次。2008年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支出为
234.17元, 同比增长3.85%,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
高,农村居民衣着消费逐步向追求时尚、时髦和高档方向发展。居住消费支出平稳
增长。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813.58元,同比增长3.19%,占生活消
费支出的比重为19%。 农村居民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发生可喜变化,现代化电
器数量有所增长。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每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63台、46台、11
台,分别增加3台、4台、3台;移动电话和彩色电视机每百户拥有量也分别达到111
部、106台,同比增加15部、9台,甚至摄像机、电脑、家用汽车也开始进入部分富
裕农户家。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支出均有增长。2008年农村居民交通和
通讯消费支出532.19元,同比增长2.51%,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文化教育
及娱乐消费支出432.05元,同比增长3.8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医疗保
健消费支出275.3元, 同比增长27.71%,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农村居民恩
格尔系数为38.0,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3.5平方米。
劳动就业 全市就业再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建立了以就业服务机构为依托,
以政策和资金为保障,以岗位开发、职业培训、就业援助为一体的就业困难群体帮
扶机制,及时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岗位援助。就业扶
持政策落实到位。2008年全市共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代存档案14237份,
为5869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23.8万元, 为6850人发放岗位补贴912.5万元, 为
43917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373.2万元,为3295人发放职业介绍补贴40.6万元,促进
了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开展的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已基本完
成,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47%。发布了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
导价位。 2008年共发布208个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其中,主要
职位(工种) 指导价位160个,即时交易价位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共
48个。调整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全市
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10元调整为760元,为全省最高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由5.6元调整为6.9元。
200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598人,其中再就业11426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
的123.02 %和142.83%;安置困难群体就业298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49.35%。开展
各类职业培训3.7万人次, 开展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9603人, 完成年度任务的
152.43%;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8709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95.7%;全市城镇
登记失业率为1.88%,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
社会保障 全市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
保率达到90%。 建立了物价上涨与提高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实行城乡低保人员生活
补贴,增加了困难群体冬季供暖补贴;提高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残疾
人救助等补助标准。 扎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新建农村安居房685户,落实廉
租房200套,建成经济适用房2436套。
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行慢性病定点医疗定额结算的办
法》等,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继于2008年
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95元调整为360元,3月份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2009年1月1
日, 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上调, 调整后,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
430元。
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截止2008
年底, 与138家定点医疗机构、25家参保单位、47家社区全部实现了联网,初步建
立了省、市、县、乡(街道)四级金保业务专网。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在全省首
家制定出台了对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实行银行代收的实施方案,与市工商银行
签订了《东营市社会保障卡合作协议》,标志着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为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组织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优惠服务承诺”活动,与21
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惠及全市47万参保职工和31万参保居
民,医疗费用可下降4.3%左右,年优惠医疗费达800余万元。工伤保险继续以建筑、
化工等高风险行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农民工参保为重点,落实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的“平安计划”,开通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到2008年底,农民工
参加医疗、 工伤人数分别达到10万人和6.6万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工作,全市参保居民达到33.35万人,参保率达到90%,居全省第一位。
加强社保内控制度建设,各项社保基金运行平稳。2008年,各项社会保险费总
收入14.89亿元(医疗、工伤含油田),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均达到了95%以上;
2008年, 全市城镇职工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13.18万人、49.32万人、10.71万人、37.6万人、28.6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
103%、 100.65%、104.9%、107.4%、100.6%。2008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总支出
为3.2亿元, 其中: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支
出17473万元、 4569万元、1124.2万元、7399万元和4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783人,参保率达到100%,征缴养老保险费38530万元,完成年
度任务的112%, 创历年同期新高。2008年,全市共为1257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
金17473万元。 全市4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779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农村养老
保险, 参保人数达到25.1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0.32%。已有10104人开始领取
养老金, 全市积累结余基金9019.67万元。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及时率和准确率
均保持100%。全市有60518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社区化管理率达到96%,
在全省位居前列。截止2008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节余达到19亿元,社会保
险基金继续保持收大于支的势头,基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保
险费发放及时率和准确率继续保持100%,较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保障。
全市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和“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所
有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仲裁
程序更加规范,案件处理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及年检、整治非法用工专项
行动等多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029户次,涉及职工24.1万人次。全市立案
查处劳动违法案件196起, 结案196起,结案率100%。受理行政复议12起,维持11
起。同时,在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会体制改革等一些深层次和直接关系职工群众切
身利益方面的问题有了突破性进展。 解决拖欠工资421.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为农
民工补发工资166.5万元。 为适应劳动争议多元化、复杂化的形势,制定了《关于
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2008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86
起, 处结劳动争议案件927起, 按期结案率98.1%, 其中调解结案582起,调解率
64.6%。其中市处结346起,调解结案230起,按期处结率98.3%,调解率66.4%。
社会福利 以残疾军人(荣军) 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城市“三无老人”福
利院为主体的“三院两中心”建设和立项规划进展顺利。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慈善
义工队伍不断壮大。各级慈善总会广泛开展了“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
暖万家”等救助活动,救助各类贫困群众800余人,发放救助款120余万元,取得了
良好社会效益。 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妥善救助和安置了各类流浪乞讨人员
1072人。积极争取省级下拨各项社会保障资金626 2万元,同比增长20%,争取省级
下拨福彩公益金1003万元,同比增长118%,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
持。不断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2008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48亿元。
社会救助 在贯彻落实“五保五救助” 政策的基础上,2008年市政府又出台
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通知》《东营市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体系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
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8年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
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在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和完
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截
止2008年底, 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643人, 占城市总人口的3.6% (不含油田
48.8万人) ;农村低保对象38722人,占农村人口的3.7%,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下的
应保尽保。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和各项救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20元。其中,东营区、河口区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
津县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00元。 提高后的标准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农村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20元, 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420元,从
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由每人每
年3200元提高到3400元, 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县两级财政对农民医疗保险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4元, 加上省财政提高的6元,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
到80元。同时,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20元的个人缴费全部由市财政负担,
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纳入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生活救助标
准。 其中,一级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
130元;二级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
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实施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每人每年15
元的标准, 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1元,市财政
每人每年7元,县区财政每人每年7元;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专项补助,全市
需建立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补助20万元,建立3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每个站补助10万元;安排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由同级财政按照每人
每年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敬老院管理服务实现了新突破。市政府出台文件对乡镇敬老院的管理体制、工
作机制、资金投入、工作人员选配、激励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人性化、
个性化、温馨化、规范化、信息化”的“五化”管理服务工作要求。乡镇敬老院统
一更名为乡镇“敬老幸福园”,按照每人每年3400元的标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309
人,38处乡镇敬老幸福园有22处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
继续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市委、市政府把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列入
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多方筹措资金,先后建设农村特困群众安居房3949套,妥善安
置困难群众6713人。
各项社会救助成效显著。针对不同类型的城乡贫困群众,广泛开展了救灾、医
疗、残疾人、老年人、教育、慈善、福彩公益金、流浪乞讨人员等专项救助工作。
2008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救助款9393.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6437.7万元,五保
1095.5万元,医疗救助1103.9万元,自然灾害救助479.8万元,临时生活救助130万
元, “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等慈善救助120万元,福彩公益
金专项救助17万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8.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