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东营建市时,人口出生率高达14.8‰,总人口136.74万人。全市
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人口发展经历了几个曲折后,人口出生率逐步得到有效控制。1986年,随着国家照
顾生二胎政策的实施,全市人口出生率由低向高发展,持续上升。由1986年的13.6
‰, 发展到1989年的16.1‰,1990年又上升到21.8‰, 成为东营建市以来最高的年
份。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人口出生率达到11.94‰,人口进入缓慢增长
阶段。近年来,为平抑人口出生高峰,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口的
自然增长速度逐年下降。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的婚姻状况和生育观进一步发生转变,加之医疗卫生事业和物质条件的不断改
善,全市人口死亡率基本稳定,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低速增长阶段,
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趋于协调、 稳定发展。2008年,全市共出生15768人,年末全
市总人口18 39699人,全市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8.59‰、4.86
‰、3.73‰,合法生育率为98.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保
持在98%以上。
加强优生监护工作。通过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
干预“三大工程” ,全市优生监护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病残儿父母二胎优生监
护率达到100%, “四项病毒” 监测率达到95%以上。 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
3.33‰。
狠抓相关政策落实。对于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组织人员深
入基层对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抓好落
实。全市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得到兑现;全面落实了农村60周岁以上部分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制定出台了《东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细则》,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家庭的夫妻, 实行每人每月80~100元的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
补助金发放工作也有了很大进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
和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家庭的优惠政策。市政府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从
2008年开始到2020年, 每年拨付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
救助及精神慰藉,父母死亡伤残家庭及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大病救助,出生
缺陷干预项目,独女户家庭健康守护项目,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及已退出育龄期妇
女的生殖保健项目,爱心助孕及不孕不育症治疗项目,基层计生工作者关怀救助项
目,村居专职计生主任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保障了全市人口计
生事业健康发展。
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 东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985年的789元增加到2008年的19487.42元, 收入增长24.7倍,实现了从温饱到小
康的腾飞发展。2008年,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东营市经济增速有所放缓,
但城市居民收入仍呈现稳定增长的可喜局面。 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487.42元,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182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从收入构
成看,2008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增长呈现多元化格局。经营
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成为2008年居民增收的突出亮点,全年人均经营
性收入1106.44元,增长121.1%,为各项收入增幅之首。人均转移性收入3437.78元,
增长18.3%。人均财产性收入354.12元,增长49.6%。在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
支撑下,全市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消费结构日趋升级,
消费水平在2007年基础上继续较快增长。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416.19元,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409元, 增长14.2%。被调查的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五升三
降”格局。其中,食品、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同比上升,
升幅分别为21.0%、 30.5%、51.2%、11.3%和17.0%。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其他商品和服务同比下降, 降幅分别为4.3%、2.9%和11.9%。居民消费层次不断提
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家用电器、现代化交通通信工具等享受性消费越来越普
及。 年均百户居民拥有彩电126台、电冰箱119台、空调器145台、家用电脑77台、
摄像机14架、 移动电话185部、家用汽车20辆。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0。全市
城市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2.9平方米。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60.83元,同比增加
792.26元, 增长13.5%。 其中,工资性收入2096.59元,同比增加237.69元,增长
12.79%, 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30%,拉动农民收入增长4.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
庭经营纯收入4132.54元, 同比增加493.23元,增长13.55%,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38.5%,拉动农民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2%,与上年持平;财产
性收入为270.1元, 同比增加25.62元,增长10.48%;转移性收入为161.6元,同比
增加35.73元,增长28.39%。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160.37元,同比增
长7.16%, 消费结构日趋合理。其中,食品消费增加,消费质量有所提高。2008年
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1580.86元,同比增长10.3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
尔系数)为37%。农民的消费观念已由吃饱向吃好方向转变,消费结构向多元化、高
营养发展。 衣着支出增长较慢, 消费上新档次。2008年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支出为
234.17元, 同比增长3.85%,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
高,农村居民衣着消费逐步向追求时尚、时髦和高档方向发展。居住消费支出平稳
增长。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813.58元,同比增长3.19%,占生活消
费支出的比重为19%。 农村居民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发生可喜变化,现代化电
器数量有所增长。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每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63台、46台、11
台,分别增加3台、4台、3台;移动电话和彩色电视机每百户拥有量也分别达到111
部、106台,同比增加15部、9台,甚至摄像机、电脑、家用汽车也开始进入部分富
裕农户家。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支出均有增长。2008年农村居民交通和
通讯消费支出532.19元,同比增长2.51%,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文化教育
及娱乐消费支出432.05元,同比增长3.8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医疗保
健消费支出275.3元, 同比增长27.71%,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农村居民恩
格尔系数为38.0,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3.5平方米。
劳动就业 全市就业再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建立了以就业服务机构为依托,
以政策和资金为保障,以岗位开发、职业培训、就业援助为一体的就业困难群体帮
扶机制,及时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岗位援助。就业扶
持政策落实到位。2008年全市共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代存档案14237份,
为5869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23.8万元, 为6850人发放岗位补贴912.5万元, 为
43917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373.2万元,为3295人发放职业介绍补贴40.6万元,促进
了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开展的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已基本完
成,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47%。发布了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
导价位。 2008年共发布208个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其中,主要
职位(工种) 指导价位160个,即时交易价位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共
48个。调整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全市
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10元调整为760元,为全省最高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由5.6元调整为6.9元。
200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598人,其中再就业11426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
的123.02 %和142.83%;安置困难群体就业298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49.35%。开展
各类职业培训3.7万人次, 开展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9603人, 完成年度任务的
152.43%;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8709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95.7%;全市城镇
登记失业率为1.88%,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
社会保障 全市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
保率达到90%。 建立了物价上涨与提高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实行城乡低保人员生活
补贴,增加了困难群体冬季供暖补贴;提高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残疾
人救助等补助标准。 扎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新建农村安居房685户,落实廉
租房200套,建成经济适用房2436套。
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行慢性病定点医疗定额结算的办
法》等,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继于2008年
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95元调整为360元,3月份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2009年1月1
日, 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上调, 调整后,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
430元。
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截止2008
年底, 与138家定点医疗机构、25家参保单位、47家社区全部实现了联网,初步建
立了省、市、县、乡(街道)四级金保业务专网。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在全省首
家制定出台了对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实行银行代收的实施方案,与市工商银行
签订了《东营市社会保障卡合作协议》,标志着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为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组织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优惠服务承诺”活动,与21
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惠及全市47万参保职工和31万参保居
民,医疗费用可下降4.3%左右,年优惠医疗费达800余万元。工伤保险继续以建筑、
化工等高风险行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农民工参保为重点,落实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的“平安计划”,开通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到2008年底,农民工
参加医疗、 工伤人数分别达到10万人和6.6万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工作,全市参保居民达到33.35万人,参保率达到90%,居全省第一位。
加强社保内控制度建设,各项社保基金运行平稳。2008年,各项社会保险费总
收入14.89亿元(医疗、工伤含油田),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均达到了95%以上;
2008年, 全市城镇职工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13.18万人、49.32万人、10.71万人、37.6万人、28.6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
103%、 100.65%、104.9%、107.4%、100.6%。2008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总支出
为3.2亿元, 其中: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支
出17473万元、 4569万元、1124.2万元、7399万元和4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783人,参保率达到100%,征缴养老保险费38530万元,完成年
度任务的112%, 创历年同期新高。2008年,全市共为1257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
金17473万元。 全市4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779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农村养老
保险, 参保人数达到25.1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0.32%。已有10104人开始领取
养老金, 全市积累结余基金9019.67万元。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及时率和准确率
均保持100%。全市有60518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社区化管理率达到96%,
在全省位居前列。截止2008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节余达到19亿元,社会保
险基金继续保持收大于支的势头,基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保
险费发放及时率和准确率继续保持100%,较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保障。
全市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和“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所
有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仲裁
程序更加规范,案件处理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及年检、整治非法用工专项
行动等多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029户次,涉及职工24.1万人次。全市立案
查处劳动违法案件196起, 结案196起,结案率100%。受理行政复议12起,维持11
起。同时,在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会体制改革等一些深层次和直接关系职工群众切
身利益方面的问题有了突破性进展。 解决拖欠工资421.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为农
民工补发工资166.5万元。 为适应劳动争议多元化、复杂化的形势,制定了《关于
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2008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86
起, 处结劳动争议案件927起, 按期结案率98.1%, 其中调解结案582起,调解率
64.6%。其中市处结346起,调解结案230起,按期处结率98.3%,调解率66.4%。
社会福利 以残疾军人(荣军) 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城市“三无老人”福
利院为主体的“三院两中心”建设和立项规划进展顺利。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慈善
义工队伍不断壮大。各级慈善总会广泛开展了“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
暖万家”等救助活动,救助各类贫困群众800余人,发放救助款120余万元,取得了
良好社会效益。 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妥善救助和安置了各类流浪乞讨人员
1072人。积极争取省级下拨各项社会保障资金626 2万元,同比增长20%,争取省级
下拨福彩公益金1003万元,同比增长118%,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
持。不断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2008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48亿元。
社会救助 在贯彻落实“五保五救助” 政策的基础上,2008年市政府又出台
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通知》《东营市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体系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
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8年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
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在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和完
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截
止2008年底, 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643人, 占城市总人口的3.6% (不含油田
48.8万人) ;农村低保对象38722人,占农村人口的3.7%,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下的
应保尽保。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和各项救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20元。其中,东营区、河口区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
津县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00元。 提高后的标准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农村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20元, 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420元,从
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由每人每
年3200元提高到3400元, 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县两级财政对农民医疗保险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4元, 加上省财政提高的6元,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
到80元。同时,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20元的个人缴费全部由市财政负担,
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纳入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生活救助标
准。 其中,一级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
130元;二级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
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实施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每人每年15
元的标准, 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1元,市财政
每人每年7元,县区财政每人每年7元;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专项补助,全市
需建立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补助20万元,建立3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每个站补助10万元;安排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由同级财政按照每人
每年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敬老院管理服务实现了新突破。市政府出台文件对乡镇敬老院的管理体制、工
作机制、资金投入、工作人员选配、激励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人性化、
个性化、温馨化、规范化、信息化”的“五化”管理服务工作要求。乡镇敬老院统
一更名为乡镇“敬老幸福园”,按照每人每年3400元的标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309
人,38处乡镇敬老幸福园有22处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
继续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市委、市政府把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列入
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多方筹措资金,先后建设农村特困群众安居房3949套,妥善安
置困难群众6713人。
各项社会救助成效显著。针对不同类型的城乡贫困群众,广泛开展了救灾、医
疗、残疾人、老年人、教育、慈善、福彩公益金、流浪乞讨人员等专项救助工作。
2008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救助款9393.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6437.7万元,五保
1095.5万元,医疗救助1103.9万元,自然灾害救助479.8万元,临时生活救助130万
元, “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等慈善救助120万元,福彩公益
金专项救助17万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8.1万人。
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东营建市时,人口出生率高达14.8‰,总人口136.74万人。全市
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人口发展经历了几个曲折后,人口出生率逐步得到有效控制。1986年,随着国家照
顾生二胎政策的实施,全市人口出生率由低向高发展,持续上升。由1986年的13.6
‰, 发展到1989年的16.1‰,1990年又上升到21.8‰, 成为东营建市以来最高的年
份。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人口出生率达到11.94‰,人口进入缓慢增长
阶段。近年来,为平抑人口出生高峰,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口的
自然增长速度逐年下降。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的婚姻状况和生育观进一步发生转变,加之医疗卫生事业和物质条件的不断改
善,全市人口死亡率基本稳定,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低速增长阶段,
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趋于协调、 稳定发展。2008年,全市共出生15768人,年末全
市总人口18 39699人,全市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8.59‰、4.86
‰、3.73‰,合法生育率为98.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保
持在98%以上。
加强优生监护工作。通过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
干预“三大工程” ,全市优生监护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病残儿父母二胎优生监
护率达到100%, “四项病毒” 监测率达到95%以上。 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
3.33‰。
狠抓相关政策落实。对于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组织人员深
入基层对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抓好落
实。全市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得到兑现;全面落实了农村60周岁以上部分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制定出台了《东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细则》,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家庭的夫妻, 实行每人每月80~100元的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
补助金发放工作也有了很大进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
和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家庭的优惠政策。市政府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从
2008年开始到2020年, 每年拨付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
救助及精神慰藉,父母死亡伤残家庭及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大病救助,出生
缺陷干预项目,独女户家庭健康守护项目,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及已退出育龄期妇
女的生殖保健项目,爱心助孕及不孕不育症治疗项目,基层计生工作者关怀救助项
目,村居专职计生主任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保障了全市人口计
生事业健康发展。
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 东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985年的789元增加到2008年的19487.42元, 收入增长24.7倍,实现了从温饱到小
康的腾飞发展。2008年,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东营市经济增速有所放缓,
但城市居民收入仍呈现稳定增长的可喜局面。 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487.42元,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182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从收入构
成看,2008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增长呈现多元化格局。经营
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成为2008年居民增收的突出亮点,全年人均经营
性收入1106.44元,增长121.1%,为各项收入增幅之首。人均转移性收入3437.78元,
增长18.3%。人均财产性收入354.12元,增长49.6%。在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
支撑下,全市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消费结构日趋升级,
消费水平在2007年基础上继续较快增长。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416.19元,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409元, 增长14.2%。被调查的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五升三
降”格局。其中,食品、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同比上升,
升幅分别为21.0%、 30.5%、51.2%、11.3%和17.0%。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其他商品和服务同比下降, 降幅分别为4.3%、2.9%和11.9%。居民消费层次不断提
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家用电器、现代化交通通信工具等享受性消费越来越普
及。 年均百户居民拥有彩电126台、电冰箱119台、空调器145台、家用电脑77台、
摄像机14架、 移动电话185部、家用汽车20辆。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0。全市
城市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2.9平方米。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60.83元,同比增加
792.26元, 增长13.5%。 其中,工资性收入2096.59元,同比增加237.69元,增长
12.79%, 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30%,拉动农民收入增长4.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
庭经营纯收入4132.54元, 同比增加493.23元,增长13.55%,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38.5%,拉动农民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2%,与上年持平;财产
性收入为270.1元, 同比增加25.62元,增长10.48%;转移性收入为161.6元,同比
增加35.73元,增长28.39%。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160.37元,同比增
长7.16%, 消费结构日趋合理。其中,食品消费增加,消费质量有所提高。2008年
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1580.86元,同比增长10.3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
尔系数)为37%。农民的消费观念已由吃饱向吃好方向转变,消费结构向多元化、高
营养发展。 衣着支出增长较慢, 消费上新档次。2008年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支出为
234.17元, 同比增长3.85%,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
高,农村居民衣着消费逐步向追求时尚、时髦和高档方向发展。居住消费支出平稳
增长。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813.58元,同比增长3.19%,占生活消
费支出的比重为19%。 农村居民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发生可喜变化,现代化电
器数量有所增长。洗衣机、电冰箱、空调机每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63台、46台、11
台,分别增加3台、4台、3台;移动电话和彩色电视机每百户拥有量也分别达到111
部、106台,同比增加15部、9台,甚至摄像机、电脑、家用汽车也开始进入部分富
裕农户家。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支出均有增长。2008年农村居民交通和
通讯消费支出532.19元,同比增长2.51%,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文化教育
及娱乐消费支出432.05元,同比增长3.8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医疗保
健消费支出275.3元, 同比增长27.71%,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农村居民恩
格尔系数为38.0,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3.5平方米。
劳动就业 全市就业再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建立了以就业服务机构为依托,
以政策和资金为保障,以岗位开发、职业培训、就业援助为一体的就业困难群体帮
扶机制,及时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岗位援助。就业扶
持政策落实到位。2008年全市共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代存档案14237份,
为5869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23.8万元, 为6850人发放岗位补贴912.5万元, 为
43917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373.2万元,为3295人发放职业介绍补贴40.6万元,促进
了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开展的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已基本完
成,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47%。发布了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
导价位。 2008年共发布208个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其中,主要
职位(工种) 指导价位160个,即时交易价位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共
48个。调整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全市
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10元调整为760元,为全省最高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由5.6元调整为6.9元。
200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598人,其中再就业11426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
的123.02 %和142.83%;安置困难群体就业298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49.35%。开展
各类职业培训3.7万人次, 开展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9603人, 完成年度任务的
152.43%;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8709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95.7%;全市城镇
登记失业率为1.88%,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
社会保障 全市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
保率达到90%。 建立了物价上涨与提高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实行城乡低保人员生活
补贴,增加了困难群体冬季供暖补贴;提高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残疾
人救助等补助标准。 扎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新建农村安居房685户,落实廉
租房200套,建成经济适用房2436套。
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行慢性病定点医疗定额结算的办
法》等,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继于2008年
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95元调整为360元,3月份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2009年1月1
日, 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上调, 调整后,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
430元。
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截止2008
年底, 与138家定点医疗机构、25家参保单位、47家社区全部实现了联网,初步建
立了省、市、县、乡(街道)四级金保业务专网。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在全省首
家制定出台了对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实行银行代收的实施方案,与市工商银行
签订了《东营市社会保障卡合作协议》,标志着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为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组织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优惠服务承诺”活动,与21
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惠及全市47万参保职工和31万参保居
民,医疗费用可下降4.3%左右,年优惠医疗费达800余万元。工伤保险继续以建筑、
化工等高风险行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农民工参保为重点,落实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的“平安计划”,开通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到2008年底,农民工
参加医疗、 工伤人数分别达到10万人和6.6万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工作,全市参保居民达到33.35万人,参保率达到90%,居全省第一位。
加强社保内控制度建设,各项社保基金运行平稳。2008年,各项社会保险费总
收入14.89亿元(医疗、工伤含油田),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均达到了95%以上;
2008年, 全市城镇职工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13.18万人、49.32万人、10.71万人、37.6万人、28.6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
103%、 100.65%、104.9%、107.4%、100.6%。2008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总支出
为3.2亿元, 其中: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支
出17473万元、 4569万元、1124.2万元、7399万元和4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783人,参保率达到100%,征缴养老保险费38530万元,完成年
度任务的112%, 创历年同期新高。2008年,全市共为1257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
金17473万元。 全市4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779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农村养老
保险, 参保人数达到25.1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0.32%。已有10104人开始领取
养老金, 全市积累结余基金9019.67万元。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及时率和准确率
均保持100%。全市有60518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社区化管理率达到96%,
在全省位居前列。截止2008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节余达到19亿元,社会保
险基金继续保持收大于支的势头,基金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保
险费发放及时率和准确率继续保持100%,较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保障。
全市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和“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所
有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仲裁
程序更加规范,案件处理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及年检、整治非法用工专项
行动等多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029户次,涉及职工24.1万人次。全市立案
查处劳动违法案件196起, 结案196起,结案率100%。受理行政复议12起,维持11
起。同时,在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会体制改革等一些深层次和直接关系职工群众切
身利益方面的问题有了突破性进展。 解决拖欠工资421.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为农
民工补发工资166.5万元。 为适应劳动争议多元化、复杂化的形势,制定了《关于
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2008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86
起, 处结劳动争议案件927起, 按期结案率98.1%, 其中调解结案582起,调解率
64.6%。其中市处结346起,调解结案230起,按期处结率98.3%,调解率66.4%。
社会福利 以残疾军人(荣军) 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城市“三无老人”福
利院为主体的“三院两中心”建设和立项规划进展顺利。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慈善
义工队伍不断壮大。各级慈善总会广泛开展了“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
暖万家”等救助活动,救助各类贫困群众800余人,发放救助款120余万元,取得了
良好社会效益。 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妥善救助和安置了各类流浪乞讨人员
1072人。积极争取省级下拨各项社会保障资金626 2万元,同比增长20%,争取省级
下拨福彩公益金1003万元,同比增长118%,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
持。不断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2008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48亿元。
社会救助 在贯彻落实“五保五救助” 政策的基础上,2008年市政府又出台
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通知》《东营市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体系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
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8年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
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在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和完
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截
止2008年底, 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643人, 占城市总人口的3.6% (不含油田
48.8万人) ;农村低保对象38722人,占农村人口的3.7%,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下的
应保尽保。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和各项救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20元。其中,东营区、河口区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
津县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00元。 提高后的标准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农村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20元, 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420元,从
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由每人每
年3200元提高到3400元, 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县两级财政对农民医疗保险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4元, 加上省财政提高的6元,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
到80元。同时,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20元的个人缴费全部由市财政负担,
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纳入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生活救助标
准。 其中,一级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
130元;二级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
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实施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每人每年15
元的标准, 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1元,市财政
每人每年7元,县区财政每人每年7元;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专项补助,全市
需建立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补助20万元,建立3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每个站补助10万元;安排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由同级财政按照每人
每年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敬老院管理服务实现了新突破。市政府出台文件对乡镇敬老院的管理体制、工
作机制、资金投入、工作人员选配、激励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人性化、
个性化、温馨化、规范化、信息化”的“五化”管理服务工作要求。乡镇敬老院统
一更名为乡镇“敬老幸福园”,按照每人每年3400元的标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309
人,38处乡镇敬老幸福园有22处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
继续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市委、市政府把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列入
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多方筹措资金,先后建设农村特困群众安居房3949套,妥善安
置困难群众6713人。
各项社会救助成效显著。针对不同类型的城乡贫困群众,广泛开展了救灾、医
疗、残疾人、老年人、教育、慈善、福彩公益金、流浪乞讨人员等专项救助工作。
2008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救助款9393.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6437.7万元,五保
1095.5万元,医疗救助1103.9万元,自然灾害救助479.8万元,临时生活救助130万
元, “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等慈善救助120万元,福彩公益
金专项救助17万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8.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