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国家公务员及干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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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国家公务员及干部程序 ①实行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
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录用干部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录。其程序为:调查摸底,拟订录用计划,并报
省人事厅审批-发布招考公告-组织报名, 进行资格审查-笔试,确定入闱人员-面试-
体检(录用特殊职位的人员还应进行特殊的测试)-考核-择优录用,同时办理调动及吸
收录用手续。吸收录用干部手续,需由个人填写《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单位审核,
市人事局审批。②调入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助理调研员以上非
领导职务的,凭任命书,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并同时办理公务员的吸收录
用手续。 ③乡镇机关现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乡镇长、副乡镇长职务满3年的
选聘制干部, 由单位及个人申请, 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填写
《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并持任命书复印件、考核材料等报市人事局审批。④计
划内自费大中专毕业生落实单位后,由单位填写《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并附报到
证、学生档案办理录用手续。在县区就业的由县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市直单位就业
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