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评定原则及方法步骤 资料库:东营市情丛书 章节:东营市服务指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6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6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章 评定原则及方法步骤 第十二条实施“文明信用工程”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 (二)严格条件,按程序进行; (三)示范带动,逐步推进。 第十三条“文明信用乡镇”、“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企业”的评定: (一)参评乡镇、村居、企业向乡镇信用评审小组递交《信用评定申请表》和书面 报告; (二)乡镇信用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审定,对符合条件的报县级评审 委员会初审后,转报市级评审机构审核认定。 第十四条“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工商户”的评定: (一)参评农户、工商户向乡镇信用评审小组提出信用评定申请; (二)乡镇信用评审小组会同村两委及社员代表进行初评,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区评 审委员会评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