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驾驶证、驾驶证转籍手续的办理程序、驾驶员复考、增加准驾车型、补发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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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驾驶证 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初次领取的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驾驶证
有效期满3个月内, 持证人应当持驾驶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市
车辆管理所换证。市车辆管理所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
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换发驾驶证。持证人不能如期换证的,应事先申请延期
办理,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
上的注销其驾驶证。

驾驶证转籍手续的办理程序 ①外地市转入我市的驾驶员需持原地车辆管理所签
发的驾驶证、驾驶员技术档案,属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的凭身份证、户口簿、劳动部
门的工作调令及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派遣证、身份证及复印件进
行办理。②转往外地市的驾驶员,凭本人驾驶证、转出单位证明信,应本人到场办理。
已经转出的驾驶员档案,不得无故转回。

驾驶员复考 ①受扣证处分的驾驶员扣证期满后, 按规定应复考的,经公安车辆
管理所审核批准后,应按以下规定复考,复考合格者,发还原驾驶证:受吊扣驾驶证
3个月(含) 以上、6个月以下处罚者,复考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常识;受吊扣驾驶证6
个月(含)以上、12个月(含)以下处罚者,复考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常识、道路驾驶。
②复考车型为当时违章所驾车型、违章所驾车型无准驾记录的,按准驾记录中最高车
型复考,复考合格后,发还原驾驶证;复考不合格者,应注销复考车型记录,能准驾
复考车型的记录同时注销,其他准驾记录予以保留。③不按规定参加定期审验的,复
考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④吊销驾驶证满2年或连续2年不参加年审的,需重新报考驾
驶机动车时,按初学办理。

增加准驾车型 已持有驾驶证需要增加准驾车型的, 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①申请填写《增驾申请表》;②交验原驾驶证;③申请增驾大型客车、无轨电车的,
须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增发学习驾驶
证,对持增驾学习驾驶证并掌握驾驶技能的,经考试合格后,换发驾驶证。

补发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 损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
声明,领取《取发驾驶证申请表》,满30天后,由发证机关审核补发新证。对弄虚作
假骗补、冒领驾驶证件的将注销其驾驶证。《驾驶证、行驶证待办凭证》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换发、补发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定期检验、驾
驶证有效期满换发新驾驶证、驾驶员定期审验等手续时,由于审换、制证等原因不能
及时办理的,可先开给《待办凭证》临时代替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副证。车辆凭《凭办
凭证》和机动车号牌可在道路上行驶,驾驶员凭《待办凭证》和驾驶证正证可继续驾
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