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举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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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
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举报形式 检察举报可以采用口头、 书面、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
提出。举报人以信函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的,应写“××检察院举报中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