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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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穴面积 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 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
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
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①未经批准兴办殡葬设施的。②墓穴面积和墓碑高度超过规
定标准的。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④生产、销售棺木
等土葬用品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 其中第1项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责
令其恢复原状。
咨询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电话:833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