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转院审批制度 资料库:东营市情丛书 章节:东营市服务指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50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50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转院审批制度住院审批原则:尊重医院意见, 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合理控制基金支出,鼓励患者到基层医院就医。审批程序:①住 院审批,正常情况(先审批后住院)下,接到参保人员的住院审批表后,审核人员根据 实际情况予以批复;补办情况(先住院后审批)下,即急诊、危急病人、出差在外地和 退休后定居市外的参保人员应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接到住 院审批表后,由两名审核人员进行审查,核实情况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复。②转 院审批,市内转院时,审核人接到转院审批表后按实际情况审批;市外转院时,转院 条件有: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本市最高级别医院及市 专科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审核人接到异地转院的申请后,核实情况并提出转院 意见, 报处领导审批。③补充说明:预计费用2.8万元以上的住院、转院须经处领导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