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文化类、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 资料库:东营市情丛书 章节:东营市服务指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4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4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文化类、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 受理条件:①业务活动范围必须符合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并 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②有符合文化、体育行业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③有开展 业务活动必须的资金、设备、器材、场所和其他设施。 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民政部门核发的名称预约核准通知书;③场所所有权或 使用权证明;④验资报告;⑤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⑥章程草案;⑦主要 从业人员资格证明;⑧设备、器材及其他设施清单。 办理程序:①审查上报材料是否齐备、有效;②对申报单位预审登记;③对符合 开办条件的,予以同意批复,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服务时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负责单位:市文化局社会文化体育科,电话:8307973 投诉举报电话8306308830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