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对组织和个人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批 资料库:东营市情丛书 章节:东营市服务指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49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49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对组织和个人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批 资格条件:①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有相应的场所并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等 规定;③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体育器材、设备;④有相应资格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①审查上报材料是否齐备、有效;②对申报单位预审登记,填写《申 请体育经营许可证登记表》;③符合条件的,发给《体育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 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服务时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收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审查并做出决定。 收费项目及标准: 《体育经营许可证》工本费,40元/套;《临时性体育经营许 可证》工本费,20元/本。 负责单位: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830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