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资料库:东营市情丛书 章节:东营市服务指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49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49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设立条件:①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②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
项目;③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④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
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③消防部门签发的《消防安全合格证》;④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⑥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⑦验资报告。
    办理程序:①审查上报材料是否齐备、有效;②对申办单位预审登记,填写《申
请文化经营许可证登记表》;③符合条件的,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
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服务时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项目及标准:《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0元/套。
    负责单位: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830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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