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技成果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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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科技成果鉴定申请

审批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或东营市科技局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成果科
资格条件市级以上科技计划内的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计划外的科技成果鉴定应具备:①技术成熟并有
明显的创造性;②性能指标在国内处于先进以上水平;③经实施证明能够应用;④对
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申报程序①属计划内项目,经计划下达部门同意后,由完成单位、个人或者项目
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申请鉴定;②计划外项目,由完成单位、个人或所在辖区科技管
理机构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请鉴定。
申报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书;工作报告;技术或研
究报告;查新报告;应用情况及应用前景分析预测报告;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
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视项目不同,需提交的资料还有:测试报告、质量标
准、设计与工艺图表、环保与劳动安全保护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
材料等。
申报时间随时受理。
办理时间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20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