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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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
审批单位省科技厅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计划科
资格条件①符合国家和省技术、产业政策导向,知识产权明晰,技术含量较高,
技术创新性较强,项目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
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的产业。②创新资金重
点支持已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或拟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金的项目。③创新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创新项目,转制科研院所的产
业化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各类孵化器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
生物与制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利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
产业的技术创新项目。④申报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报程序①企业提出申请,编写申报材料,交市科技局审查。②经审查合格的项
目由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③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申报材料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
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能够证明项目先进性、成熟性、可行性的相关
材料(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奖励证书等);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提供贷
款付息单复印件。
申报时间省科技厅规定时间。
办理时间收到申报通知2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区、企业。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5个工
作日内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