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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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审批单位省科技厅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计划科
资格条件①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
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其他高新技
术领域;②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且经过了产品(样品、样机)技术鉴定,
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 (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需取得主管部门有关
生产的批件) ;③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
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④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其领导班子应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较高的市场
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⑤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能得
到保证;⑥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
金和利息的能力。
申报程序①市科技局根据本地、本行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情
况,有条件地选择申报项目。②承担单位填写申报书。③企业将申请材料送市科技局
审核。由市科技局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④把申请材料报省
科技厅。⑤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申报材料《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项目知识产权的
证明材料、项目成熟程度的有关证明、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之间的合作证明、将
项目申报材料录入相关申报软件、项目材料软盘(两张)。
申报时间省科技厅规定时间
办理时间收到申报通知2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区、企业。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5个工
作日内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