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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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国家科技部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计划科
资格条件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
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②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
件: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
业务。③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
识。 ④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⑤有良好的经营
业绩,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
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
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申报程序①申报企业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或市科技局购买《科技型中
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②按要求编写申请材料。③企业将申请材料送
市科技局审核。由市科技局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表。④申请
材料报省科技厅审查、备案。⑤企业把材料装订后邮寄基金管理中心。⑥科技部组织
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相关电话查询
东营市科技局计划科 8381972
东营市科技局农社科 8381572
东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办公室 8381972
东营市科技局成果科 8381572
东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8386015
东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管理科 8386015
东营市知识产权局 8331615

申报材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
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项目概要》《科技型中
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草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
表》、科技部要求的其他附件。
申报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办理时间企业申报材料初稿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企业修改稿3个工作日内复核
完毕, 并出具推荐意见,5个工作日内报山东省科技厅审查、备案,完成项目推荐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