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项目的布局原则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5&A=2&rec=33&run=13

招商引资项目的布局原则
(一)工业项目:
1.中心城工业项目集中在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四个区片内安排建设,防止分散
和零星建设。具体布局为:
(1) 市经济开发区一类工业园:主要安排高科技和一类工业项目,并设立高新技
术创业园和中国民营工业园,具体位置为:高新技术创业园位于东四路(原莱州路)以
西、黄河路(原海河路)以南;中国民营工业园位于原规划的高尔夫球场以东、黄河路
(海河路)以北、北二路(泰安路)以南。
(2) 市经济开发区二类工业园:在南二路(原机广路)南、纺织厂周围,安排一类
工业项目及部分二类非化工类项目。
(3) 南二路西延段三类工业区:主要安排二、三类工业项目,并严格实行“三同
时”。
(4) 西城东营区工业园:在南二路(原机广路)以北、西三路(原五台山路)以东、
西二路(原胜华路)以西、五干以南,主要安排一类工业项目。
2.除规划的工业区外,中心城不再布置工业项目。对中心城区内现有不符合城市
规划或有污染的工业项目,要创造条件,逐步迁移到规划的工业区内。
3.各县区工业项目原则上集中摆布在县城驻地工业区,同时,可根据条件规划二
至三个中心乡镇建立工业区,统一规划和布局,按照税收级次不变和先征后返的原则
制定项目进区的鼓励政策,吸引其他乡镇、村引进工业项目进区摆布,以保证项目的
基础设施等配套需要。
4.对已初步形成工业区的乡镇,如广饶县大王镇,垦利县胜坨镇等,要进一步完
善总体规划,加快工业区的建设。
5.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乡镇、村所引进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在乡镇、村区域内随
意摆布,必须到县区驻地或中心乡镇工业区摆布。这些乡镇、村可以作为工业区中有
关企业的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特色小城镇模式。
(二)住宅项目:
1.西城除完善一品花园、河滨小区、胜安小区、东升小区、动力小区、西五区、
运输小区等已批准的居住小区外,重点开发建设耿井居住区,防止插建和零星建设。
耿井居住区位于耿井水库西侧, 占地面积7245亩,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规划人口
规模7.4万人。
2.东城除完善明月、辽河、海河小区等已批准的居住区外,集中开发锦华小区和
北苑小区。锦华小区位于东二路(原青州路)以西、黄河路(原海河路)以北,占地面积
3900亩,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规划人口规模3.5万人;北苑小区位于原北小区以东、
东三路(原兖州路)以西,占地面积675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规划人口规模1万人。
3.开发区规划建设供区内职工居住的小区。
(三)商贸、办公项目:
1. 在东西城各规划建设2处四星级以上酒店和高档写字楼。其中东城规划在开发
区管委会东侧、府前街以北和东二路(原青州路)与黄河路(原海河路)交叉口西北角各
建1处。西城在黄河路(原海河路)以北、东辛采油厂西南角和黄河路(原海河路)以南、
耿井居住区以北公建用地内各建1处。
2.在西城结合道路两侧的建设,形成北一路(原青岛路)、燕山路、商河路、西三
路(原五台山路)等几个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性商业街区。
3. 连接东西城的城市干道两侧除特殊项目外,按以下要求规划建设:南二路(原
机广路)以南安排工业项目,以北除森林公园建设外,控制其他项目建设;黄河路(原
海河路) 南侧除耿井居住区外,暂不再安排建设项目,北侧可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安排
成片成组团的大型项目;北二路(原泰安路)两侧除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零星项目建
设。
(四)其他项目:
1.职业教育项目原则安排到黄河路(原海河路)以南,市电大、财校附近;
2.旅游性项目除按总体规划布局外,集中安排在森林公园内,不再分散零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