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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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承诺 安装电话:自用户交付安装电话材料费之日起,安装时限为8天,
如超过时限半月之内的,免收1个月市话基本月租费,超过时限半月以上的,免收2个
月市话基本月租费。对不具备装机条件并已预收款的,当场向用户说明,以书面协议
为准。用户在每月18日至次月3日装机的,无论使用天数多少,均按1个月的基本月租
计收;在每月3日至17日装机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通话费按实际发生收取。移机:
自交付移机手续费之日起,迁移接通时限为8天。如超时限8天之内的,免收一个月市
话基本月租费, 超时限8天以上的,免收两个月基本月租费。障碍排除:市内电话故
障,自112受理起,非电缆故障24小时内修复,电缆故障48小时内修复。每超时限1天,
向用户赔偿2元(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业务性能:用户申请在已装电话上加装、
撤消国际、国内长途直拨性能或已开办的程控新业务,24小时内办妥,如超过时限,
一次性赔偿用户20元。停机恢复:用户因欠费停机或办理暂停业务,在结清欠费或办
理恢复手续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如超过时限,一次性赔偿用户20元。首问负责制:
胜利通讯任何一名职工在接到用户的咨询、质疑或投诉后,如果是自己分内的工作,
要立即给予用户答复或处理;如果不是自己分内的工作,要记录下与用户联系的方式,
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然后将处理结果在最短的时间内反馈给用户。用户回访制:胜
利通讯采取上门或电话询问的方式,定期对大用户和老用户的通讯业务使用情况进行
询问、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申办新业务的用户进行检查,对服务投诉进行追踪。
凡对上述承诺和服务制度不满的用户,可拨打180(8780000)进行投诉,由客户投
诉中心核实后负责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