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查询、更改、撤回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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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询、 更改、撤回邮件 查询邮件只适用于给据邮件,可接受查询的最短时
限应根据寄达地和所回复的时间确定。受理查询自邮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内,过期不办
理。寄件人在规定的查询有效期内,凭相关邮件收据到原交寄邮件的局所提出查询申
请并交验收据。各类邮件寄后,寄件人因需要可向收寄局申请更改收件人地址、姓名,
但下列邮件,邮局不接受申请:①个人寄给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县以上(含县级)党政
机关的信函;②已由收寄局发出的平常邮件。寄件人申请时,应填写“邮件撤回、更
改、查询申请书”并盖名章交收寄局办理,相关邮件在收寄局尚未发出 (所交寄存器
的所) 的,免申请费,已从收寄局所发出,要收取申请费,如果要求用电报办理,还
要加收电报费。收寄局在受理、更改、撤回邮件时,对个人的申请,要验本人身份证
件,如果属给据邮件,要验看相关收据,查明无误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