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棉花加工企业成立条件 资料库:东营市情丛书 章节:东营市服务指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19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5/section/2/article/19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棉花加工企业成立条件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注册资本 在300万元以上,其中自由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②生产区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 以上,厂内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要严格分开。③轧花车间配备清花机、锯齿不少 于80片的锯齿轧花机、压力吨位不低于200吨的液压双箱打包机各1台以上。实验室配 备棉花品级事物标准及试轧车、水分出具电测器、棉纤维长度仪、成熟度测定仪、杂 质分析机、烘箱等。有关质量检验、检测设备经市以上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检定合格, 有关加工设备经县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④配备经省纤维检验局考核合格的专 职棉花质量检验人员,以及相关的机器操作、机械维修、财务、过磅、保管、保卫、 消防等人员。⑤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并经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⑥国 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