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校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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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校准) 服务规范 周检计划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划完成,计划外送检
的计量器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外申请现场检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方协
商,确定时间检定。
企业所需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的,送检单位或个人有权要求
及时安排检定, 并免缴部分或全部检定费。拖期1~10日免缴30%;拖期11~20日免缴5
0%;拖期21日以上免缴全部检定费;无故拖延不予检定,超过60日,按检定收费标准
1~3倍赔偿; 需要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时间双方协商,不受检定期限限制;违反职
业道德和廉政建设制度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从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