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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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范围
受理投诉范围:①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
受到损害的投诉。②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
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③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
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及其他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不予受理投诉范围:①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②消费者个人私下交
易纠纷;③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和保证期;④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 (没有真实说
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⑤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
损坏或人身危害的;⑥被投诉方不明确的;⑦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
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⑧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